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3-129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
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为衔接配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正式发布实施,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3年4月22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253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5、2023年5月11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29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于2023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二、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公司自公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来,一直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现基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并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且该等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了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了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该事项所涉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四、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是经公司管理层、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7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3-130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江苏新拓向
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徐州阳光新凤鸣热电有限公司
● 增资金额:新增1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后徐州阳光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增资概述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新拓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凤鸣江苏新拓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拓”)以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徐州阳光新凤鸣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阳光”)新增1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后徐州阳光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万元人民币,并仍为江苏新拓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增资标的目前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徐州阳光新凤鸣热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1MA257MQL01
3、注册地址: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188号
4、成立时间:2021年02月10日
5、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6、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陆地管道运输;石灰和石膏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新拓本次对其全资子公司徐州阳光增资,将进一步改善徐州阳光的财务结构,促进其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公司将加强对徐州阳光的经营活动的管理,做好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7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3-131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6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耀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3-129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庄耀中、庄奎龙、许纪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新拓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凤鸣江苏新拓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拓”)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需要,以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徐州阳光新凤鸣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阳光”)新增1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后徐州阳光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万元人民币,并仍为江苏新拓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3-130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7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3-132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敏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3-129号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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