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除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确定的其他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董事会关于首次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我们同意董事会确定2023年9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向26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8,695.7711万份,行权价格为2.42元/股。
九、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确定的人员,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的确定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尚需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应申请、登记手续。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23-064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由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监事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张雪芬女士就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3年8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3年8月9日起在公司内部网站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9日,截止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针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于2023年8月22日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8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4、2023年9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对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事项和首次授予事宜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数由267人调整至266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708.3983万份调整为8,695.7711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不变,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总数由10,000万份调整为9,987.3728万份。调整后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除上述调整之外,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相关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的相关规定,且2023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的相关规定,调整内容在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并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确定的人员,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的确定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尚需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应申请、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23-063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21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9月26日11: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利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公告》(2023-063)。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除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确定的其他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董事会关于首次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董事会确定2023年9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向26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8,695.7711万份,行权价格为2.42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2023-06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23-062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9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张俊杰先生、独立董事张雪芬女士和王静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徐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由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数由267人调整至266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708.3983万份调整为8,695.7711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变,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总数由10,000万份调整为9,987.3728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公告》(2023-064)。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徐洋、程晔和徐小红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266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695.7711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9月26日,行权价格为2.42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2023-065)。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徐洋、程晔和徐小红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并放弃增资优先认缴权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广州市型腔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型腔”)因经营发展需要,扩大经营规模,拟以增资扩股方式引进投资者,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十一家机构以现金方式对广州型腔进行增资。同时,公司将其持有的广州型腔153.957万元注册资本对应股权,分别转让76.9785万元注册资本对应股权至湖北交投中金睿致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嘉兴兴晟东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除广州型腔原股东粤港澳大湾区共同家园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对本次增资行使了优先认缴权,公司及广州型腔其他股东将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本次增资和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广州型腔注册资本将由3,079.1392万元增加至3,860.8984万元,公司持有广州型腔股权比例将由11.3668%下降至5.0777%,广州型腔仍为公司参股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增资优先认缴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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