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084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科”),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江西鑫科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截至2023年9月18日,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为江西鑫科提供担保余额为5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3年9月18日,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67,472.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8.9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946,332.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6.59%。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鑫科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3个月,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增加担保方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845,700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29,600万元,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616,1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本次为江西鑫科提供担保包含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对其担保预计范围内,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江西鑫科提供的担保预计剩余额度为262,1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27MA35J7P41B
成立时间:2016年6月13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工业园区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柯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金属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鑫科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3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综合授信及保证担保协议均未签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2023年6月30日,江西鑫科资产负债率为87.09%,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江西鑫科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江西鑫科申请综合授信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判断其未来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意见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增加担保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担保方是为满足集团内各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需求,实现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是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06,077,097票,反对6,226,030票,弃权0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9月1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742,957.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3.68%,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737,358.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3.05%;
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67,472.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8.9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946,332.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6.59%;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085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至10月12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s@bgechina.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29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0月13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总裁:凌锦明先生
独立董事:刘力女士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吴秀姣女士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炯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0月13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至10月12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s@bgechina.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安先生
联系电话:010-85782168
联系传真:010-88233169
联系邮箱:stocks@bgechina.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083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刘泽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长李卫国、董事陈望明、胡云忠,独立董事徐盛明、王竞达、刘力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其中李卫国委托凌锦明出席并投票表决;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甄胜利、监事赵海燕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张炯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及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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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及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1、2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娜、裴雪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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