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6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25日(星期一)至10月0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hdnylo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0月10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0日下午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本次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人员:董事长郑期中先生、财务总监刘劲松先生、独立董事张学军先生、董事会秘书张益惠女士及相关工作人员,具体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0月10日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25日(星期一)至10月0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hdnylo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秘室
电话:0579-85261479
邮箱:zq@hdnylo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郑期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张益惠女士出席会议;公司全部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叶远迪、屠梦昀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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