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银行年内多次因信贷业务被罚 资产质量承压 股权转让频繁

内蒙古银行年内多次因信贷业务被罚 资产质量承压 股权转让频繁
2023年09月20日 18:06 市场资讯

  来源:中科财经

  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13张处罚公告显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银行”)及旗下分支机构,因涉及关联方授信集中度超比例、理财投资不审慎等多项业务违规问题总计被罚款510万元,同时多名涉事责任人被给与警告。

  今年以来,内蒙古银行及分支行累计已收到26张罚单,共计被罚款约690万元,违规行为大多与信贷业务相关。从资产质量看,2020-2022年末,内蒙古银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3.93%、3.85%、3.18%,远超同期商业银行平均水平。

  资产质量承压,股权结构亦不稳定。2022年期间,内蒙古银行发生股权转让合计17笔,股份变动合计7040万股。据《中国科技投资》记者不完全梳理,2019年至2022年,内蒙古银行股权已被拍卖19次,且上述股权最终结果均为流拍。

  年内多次因信贷业务被罚

  处罚详情显示,内蒙古银行在同一日内收到多张罚单。其中,内蒙古银行收到3张罚单,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内蒙古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分别收到1张罚单,共计被罚款510万元。

  从处罚缘由看,内蒙古银行因关联方授信集中度超比例,被罚款50万元;同时因理财投资不审慎被罚款30万元;此外,因违规发行保本理财被罚款50万元。而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因违规掩盖资产质量被罚款50万元;内蒙古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因违规转嫁成本被罚款330万元。

  除此之外,罚单显示,谷建华为内蒙古银行违规发行保本理财、理财投资不审慎责任人,肖晓明为违规发行保本理财责任人,樊三维、郗树森为关联方授信集中度超比例责任人,武雪梅、汪建中为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违规转嫁成本责任人,班文慧、宋建军为该行违规掩盖资产质量责任人,上述8名责任人均被处以警告。

  据《中国科技投资》记者不完全统计,2023年以来,内蒙古银行及分支行累计收到26张罚单,共计被罚款约690万元,违规行为大多与信贷业务相关。涉及问题包括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员工违规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更有员工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财报显示,截至2022年末,内蒙古银行资产总额1467.25亿元,较年初增长8.46%;各项贷款余额822.16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107.9亿元,分别较年初增长1.29%、4.66%。

  然而2020年末至2022年末,内蒙古银行不良贷款率表现分别为3.93%、3.85%、3.18%。根据原银保监会发布的监管指标数据显示,商业银行近三年末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84%、1.73%、1.63%,对比来看,内蒙古银行不良率远超商业银行平均水平。

  风险抵补能力方面,内蒙古银行近三年末的拨备覆盖率分别为128.64%、190.65%、122.93%,其中2022年末的拨备覆盖率不仅较上年末减少67.72个百分点,且低于2020年的拨备水平。

  从经营业绩看,2020-2022年,内蒙古银行营业收入分别为59亿元、58.41亿元、53.24亿元,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中2022年相比2020年营业收入已减少5.76亿元。

  同期,内蒙古银行利润总额分别为3.59亿元、-6465万元、6035万元,总体来看利润震荡幅度较大,虽然2022年扭亏为盈,但相比于2020年差距仍较大。不过,内蒙古银行近年的净利润有所上升。2020-2022年,其净利润分别为2063万元、3261万元、6035万元,呈上升趋势。

  IPG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从数据上看,内蒙古银行的不良贷款率高于商业银行平均水平,说明其信贷业务存在较大风险。要提升资产质量,内蒙古银行可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审查贷款项目,提高贷款准入门槛,加强对关联方授信的监管,同时加强对理财投资的审慎性评估,避免违规操作。”

  同样,在财经评论员张雪峰看来,为了提升资产质量,内蒙古银行可以从多个方面着手,包括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加强对关联方的监管和控制、避免不合规的关联交易影响银行资产质量,提升风险识别和应对能力等。

  股权频繁被转让拍卖

  公开资料显示,内蒙古银行成立于1999年11月19日,前身为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2009年,自治区政府出资成为第一大股东,正式更名为内蒙古银行。截至2022年末,内蒙古银行持牌机构144家,覆盖自治区8个盟市和区外黑龙省哈尔滨市,主发起设立村镇银行31家。

  同时,截至2022年末,内蒙古银行股本总规模57.25亿股。从股东性质看,其国家股股份数额11.02亿股,在所有股本中占比19.26%;法人股45.91亿股,占比80.19%;自然人股0.32亿股,占比0.55%。

  财报显示,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财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并为内蒙古银行第一大股东,共计持股比例37.52%;包头市恒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6.14%;内蒙古富宝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合易兴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苏州顺合精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智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合并为第三大股东,共计持股6.05%;哈尔滨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分别为第四、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3.18%、3.13%。

  除此之外,内蒙古银行前十大股东还包括内蒙古保利达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三维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维宇物流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然而,在内蒙古银行前十大股东中,有5家股东存在股权质押的情况,还有3家股东的股份已被冻结。

  统计显示,2022年末,内蒙古银行股东对外质押股份数合计为7.11亿股,质押股份占总股份比例的12.42%;质押内蒙古银行股份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50%的股东共14户,质押股份合计6.29亿股。

  同时,被质押股份涉及冻结、司法拍卖、依法限制表决权或者受到其他权利限制的股东共8户,司法冻结股份合计5.52亿股;其中,涉诉股份数为9.27亿股,被冻结股份数为9.27亿股,冻结比例在总股份中占比16.19%。

  此外,2022年期间,内蒙古银行发生股权转让合计17笔,股份变动合计7040万股。除主要股东外,其他法人股东发生股权转让合计8笔,股份变动总数为7029万股;自然人股东发生权转让合计9笔,股份变动总数为11万股。

  据《中国科技投资》记者不完全梳理,2019年至2022年,内蒙古银行股权已被拍卖19次,其中2019年约涉及4453万股股权,2020年约涉及2723万股股权,2021年约涉及7400万股股权,2022年约涉及2502万股股权。然而,上述股权最终结果均为流拍。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卢鼎亮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分析道:“股权频繁转让和拍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论是财务投资者还是战略投资者,投资人在购买股份或者竞拍股权时需要考虑到标的企业的历史业绩、现有价值及负债、未来前景等多方面因素综合。投资交易条款是否过于严苛,投资标的是否溢价过高或负债过多,目标公司的治理结构是否完善、未来发展是否具有可预期的前景、银行不良率高低、中小银行未来的发展前景及盈利能力是否看好等诸多因素均会影响股权的转让和拍卖。”

  “股权频繁转让和拍卖的原因可能包括:内蒙古银行经营业绩不佳令部分股东失望,进而认为继续持有其股权对自身已无价值和意义;股东可能因为涉及经济纠纷或公司经营困难等原因所致。内蒙古银行股权质量存在问题的可能性较大,而股权频繁转让和拍卖会引发市场对银行经营状况的担忧,从而对其信誉和市场形象造成影响。”柏文喜说道。

  记者就信贷业务、资产质量、股权质量等问题致函内蒙古银行,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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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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