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3-064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出售其全部资产及负债,同时拟发行股份购买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预计构成重组上市,预计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将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不超过10个交易日,详见《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4)。
2023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披露本次交易预案相关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披露了《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1),公司股票于2023年7月5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2023年7月1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90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7)。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标的公司及相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进行逐项核实与回复,鉴于《问询函》的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公司延期回复《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2023年7月28日及2023年8月4日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0)、《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1)、《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4)。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提交对《问询函》有关问题的回复,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5)、《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核查意见》、《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修订稿)》等公告。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正在有序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各项工作,编制本次交易相关文件,并积极履行同各交易相关方的沟通程序,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同时依法披露相关文件。
四、风险提示
本次重组事项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存在可能被暂停、中止或者取消的风险,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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