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29日 03:47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100 公司简称:恒立液压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23-026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16日以书面送达以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立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确认。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2023-028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 年 4 月修订)》相关格式指引等要求,将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号)核准,本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5,460,992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56.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48.80 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10,382,744.6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89,617,204.1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00Z0083号《验资报告》。

(二)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1月18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两家全资子公司(江苏恒立精密传动有限公司、江苏恒立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3,423.2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47,367.53万元。上述置换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00Z0023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23-027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6日以现场送达形式发出,并于2023年8月2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苏娅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现场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详细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公司章程有关要求,对公司《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以及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详细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议案详细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23-029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增加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需的款项,之后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号)核准,本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460,99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56.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48.80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10,382,744.6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89,617,204.1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00Z0083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及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相关审批后,以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先行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自有资金账户。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

1、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可能需要购买部分进口设备。(1)根据海关的操作要求,对于购置进口设备支付的关税、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应当从海关、公司或子公司以及银行三方签定的资金账户中统一支付,该已签约账户为公司或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2)根据国外设备供应商要求,进口设备购置款需要使用信用证或外汇支付。因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购置募投项目所需的进口设备过程中,可能存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关税、增值税等相关税费,以信用证或外汇支付设备采购价款,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实际需求。

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且在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直接支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及设备相关税费存在不便或障碍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先以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由项目部或者采购部等相关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或外汇等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须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履行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或外汇等方式的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完整留存相关票证、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资料,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公司募投项目。

3、对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己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根据付款申请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已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证金部分,待票据到期承兑、信用证到期支付时置换剩余款项;对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背书转让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根据付款申请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进行置换。

4、由财务部按月编制当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或外汇(外汇汇率按当月财务记账汇率)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编制成置换付款申请单,按期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一般账户,并按月汇总并定期抄送保荐机构。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采取现场核查、问询等方式进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2023-030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27日(星期三) 下午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20日(星期三) 至09月2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lzqb@hengli.net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29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9月27日 下午 16:00-17: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27日 下午 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独立董事等。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9月27日 下午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20日(星期三) 至09月2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lzqb@hengli.net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恒立液压证券投资部

电话:0519-86163673

邮箱:hlzqb@hengli.net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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