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29日 03:47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551 公司简称:奥普家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3-046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42号)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855.2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812.93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042.2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2020年1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7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连同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奥普家居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方监管协议中规定了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招商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2月2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共计45,487.3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公司2020年3月2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于2020年3月30日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45,487.33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其他银行账户。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同意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年度截止2023年06月30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3-044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Fang James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3-045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华峰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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