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29日 03:46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701 公司简称:德宏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4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浙江镇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能科技”),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镇能科技提供担保人民币 5,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镇能科技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镇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能科技”)拟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发生一系列授信业务,签订一系列授信业务合同(下称“主合同”)。公司拟与宁波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镇能科技自2023年8月28日起至2026年8月27日止的期间内在宁波银行处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实际形成债权本金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的最高债权限额的所有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无反担保。镇能科技的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镇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南太湖大道1818号-1一层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秦迅阳

成立日期:2022年8月2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镇能科技60%的股权,浙江全维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镇能科技40%股权。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宁波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具体业务保证期间起始日以《最高额保证合同》中约定为准。

3、担保金额:本次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镇能科技,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提高融资效率,促进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镇能科技提供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新增额度),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4%,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3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秦迅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镇能科技有限公司自2023年8月28日起至2026年8月27日止的期间内在宁波银行处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实际形成债权本金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的最高债权限额的所有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4)。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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