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07月28日 09:15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3-068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苏滁国际商务中心6楼10号会议室。

4、召集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刘智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25日(星期二)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21名,代表股份数为123,526,032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340%。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人,代表股份数为122,607,432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88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数为918,6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7%。

4、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3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168,6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250,0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3%;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918,6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7%。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6,04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反对2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4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5%;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6,04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反对2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4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5%;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2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6,04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反对2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4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5%;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6,04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反对2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4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5%;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4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6,04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反对2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4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5%;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5限售期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6,04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反对2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4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5%;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6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6,04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反对2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4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5%;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7上市地点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6,04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反对2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4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5%;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8决议有效期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6,04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反对2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4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5%;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9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6,04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反对2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4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5%;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6,04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反对2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4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5%;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6,04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反对2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4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5%;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6,04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反对2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4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5%;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6,04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反对2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4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5%;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3,505,8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6%;反对2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4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5%;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3,505,8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6%;反对2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4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5%;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3,505,8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6%;反对2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4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5%;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6,04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反对2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4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5%;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6,04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反对2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4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5%;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6,04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反对2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4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5%;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3,505,8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6%;反对2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4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5%;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郑旭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6,04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反对2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4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5%;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3,505,8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6%;反对2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4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5%;反对2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5名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如下:

16.01《关于选举郑旭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876,137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7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18,705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0.0316%。

郑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02《关于选举李质磊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727,182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5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9,75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1629%。

李质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03《关于选举路忠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727,182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5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9,75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1629%。

路忠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04《关于选举崔海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727,182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5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9,75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1629%。

崔海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05《关于选举李少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727,182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5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9,75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1629%。

李少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3名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如下:

17.01《关于选举袁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757,182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7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99,75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4.5463%。

袁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02《关于选举刘兴翀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757,182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7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99,75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4.5463%。

刘兴翀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03《关于选举汤健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757,182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7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99,75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4.5463%。

汤健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如下:

18.01《关于选举韩宜辰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757,182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7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99,75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4.5463%。

韩宜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8.02《关于选举任军利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757,182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7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99,75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4.5463%。

任军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翼航、许潇

3、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3-071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以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等

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董事8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2023年7月25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1人,至此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举行,审议通过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

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长:郑旭先生

(二)副董事长:崔海峰先生、李少华先生

(三)董事会成员:郑旭先生、李质磊先生、路忠林先生、崔海峰先生、李少华先生、袁坚先生(独立董事)、刘兴翀先生(独立董事)、汤健女士(独立董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三)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汤健(主任委员)、刘兴翀、袁坚;

2、战略委员会:郑旭(主任委员)、刘兴翀、袁坚;

3、提名委员会:袁坚(主任委员)、汤健、郑旭;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兴翀(主任委员)、汤健、郑旭。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监事会主席:韩宜辰先生

(二)监事会成员:韩宜辰先生、任军利先生、王天立先生(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况

(一)总经理:郑旭先生

(二)副总经理:刘安平先生

(三)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唐海军先生

(四)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邢军先生

(五)证券事务代表:王优女士

(六)审计部负责人:徐仁山先生

上述人员均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应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任期同董事会、监事会任期。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四、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谭金波先生、刘显春先生、徐立成先生、任庆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管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对谭金波先生、刘显春先生、徐立成先生、任庆德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3-070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当日以口头方式发出。经全体监事同意,共同推举公司监事韩宜辰先生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韩宜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8日

韩宜辰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江苏有线、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现任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心总监、监事,安徽旭合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云南旭合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宜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宜辰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韩宜辰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3-069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当日以口头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同意,共同推举公司董事郑旭先生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郑旭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2023年7月2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崔海峰先生、李少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崔海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选举李少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2023年7月2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同意选举如下董事为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

审计委员会:汤健(主任委员)、刘兴翀、袁坚;

战略委员会:郑旭(主任委员)、刘兴翀、袁坚;

提名委员会:袁坚(主任委员)、汤健、郑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兴翀(主任委员)、汤健、郑旭。

上述委员会人员及其构成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的要求,上述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2023年7月2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同意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下,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本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聘任郑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聘任刘安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聘任唐海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聘任邢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23年7月2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优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2023年7月2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仁山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2023年7月2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1、郑旭先生

郑旭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商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公司金属结构厂厂长、青岛天能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宁波兮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兮茗投资执行董事兼经理、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旭先生持有公司67,457,432股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注: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3年6月16日分别与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TBP Noah Medical Holdings(H.K.) Limited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其将持有公司28,601,123股股份,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崔海峰先生

崔海峰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白城大生农业开发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成来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成来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大生(白城)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权兴(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京权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海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崔海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李少华先生

李少华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博士学历,高级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中国科学院化学所、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科院过程所企业硕士生导师、江苏沥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华碳和鑫(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翀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中润和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京卫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京生态中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少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少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袁坚先生

袁坚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北京大学。曾任职于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房地产金融部、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部门副总经理、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泓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长沙新一代半导体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裁、海南天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千湖资智(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武汉华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惠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中欣大有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6月至今任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袁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刘兴翀先生

刘兴翀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毕业于南京大学。曾任南京日托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监、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现任西南石油大学新能源与材料学院副教授、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兴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兴翀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汤健女士

汤健女士,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湖南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教授,会计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湖南工商大学会计学院专职教授、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健女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汤健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刘安平先生

刘安平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主任、副厂长、厂长、董事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区安全总监,中国化工集团安全环保部副主任,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中心主任助理,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安平先生持有公司3,400,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安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唐海军先生

唐海军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总经理等,2021年8月至今任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海军先生持有公司3,300,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唐海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9、邢军先生

邢军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监事,青岛啤酒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邢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邢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0、王优女士

王优女士,中国国籍,1991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于2015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总监,2021年8月至今任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优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优女士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11、徐仁山先生

徐仁山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曾任南京东大智能化系统有限公司会计、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副主任、江苏鑫昇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目前,徐仁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仁山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3-067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原定任期至2024年6月15日届满,鉴于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已发生重大变化,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对第六届监事会提前换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发布的《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在公司会议中心二楼中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代表讨论,一致同意选举王天立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陈文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陈文女士在其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8日

王天立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庭长、洮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法务总监,现任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天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天立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王天立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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