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2023年07月29日 03:1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3-046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静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聘任副总经理,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本次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杨静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

杨静女士,1984年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太湖雷迪森集团培训经理、总经理助理。2011年9月至2018年3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总经办主任,2018年3月至今担任人资行政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杨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34,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杨静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3-047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首次登记日:2023年7月26日

●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1,076.00万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2023年7月7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4.58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8名激励对象授予1,076.00万份股票期权。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23年7月7日

2、首次授予数量:1,076.00万份

3、首次授予人数:38人

4、首次授予行权价格:14.58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2、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董事会于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三、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3年7月26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香飘飘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423、1000000424、1000000425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3年7月26日

四、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各参数取值、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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