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7月29日 03:15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005 公司简称:容百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说明了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3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6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已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23]京会兴验字第68000006号),审验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并办理归属所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截至2023年7月11日,公司收到151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1,992,470股的出资款。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51,010,700元增加至人民币453,003,170元,总股本由451,010,700股增加至453,003,170股。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修订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5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规定,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容百科技”)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6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9,79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385.30万元(其中发行费用7,910.66万元,税款474.64万元,税款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111,404.7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1,779.0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0,100.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2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3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789.55万元,2023年上半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86.06万元;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1,580.9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284.25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6,803.6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803.63万元,银行理财产品及存款余额为22,000.00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于2021年9月15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中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公司保荐机构。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2022年4月29日,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合计22,0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是否赎回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000.00 万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为 22,000.00万元,本期累计收到理财收益357.21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正在加快推进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项目建设实施,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项目建设。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投入资金已累计支付77,278.26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支付64,080.97万元,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占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77.58%。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6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已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23]京会兴验字第68000006号),审验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并办理归属所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51,010,700元增加至人民币453,003,170元,总股本由451,010,700股增加至453,003,170股。公司将在近期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归属新增股份的登记事项。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鉴于前述增加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尚需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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