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057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起设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发起设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事项概述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于2015年6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磐霖高能环保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与上海磐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磐霖”)签订了《宁波磐霖高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双方共同投资成立宁波磐霖高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1,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30,000万元,认缴比例为96.77%;上海磐霖认缴出资1,000万元,认缴比例为3.23%。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发起设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
二、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事项进展情况
合伙企业已于2015年6月23日设立,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F1529,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5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即自2015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22日。关于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延长事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合伙协议》中约定:“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合伙企业经营的需要单方面决定延长经营期限,但该等权利仅限行使两次,且每次延长的期限不超过1年,即延长的期限合计不超过2年。普通合伙人行使该权利后,应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2020年至2022年,公司每年与上海磐霖召开一次合伙人会议,每次会议均同意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在前次经营期限基础上延长一年。截至目前,合伙企业延期至2023年6月22日,并就上述变更事项修订《合伙协议》相关条款。
根据上述约定,合伙企业于2023年6月22日到期,但其投资项目尚未退出,为不影响合伙企业正常运作,需要延长经营期限。2023年6月27日,公司与上海磐霖召开合伙人会议,协商一致同意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延长三年,延期至2026年6月22日,即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2015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22日,同时,同意缴付期限变更为2026年6月22日,并就上述变更事项修订《合伙协议》相关条款。近日,合伙企业已取得有权机关的备案登记核准。
三、该事项对公司影响
由于合伙企业投资项目尚未退出,为不影响合伙企业正常运作,双方决定延长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并变更缴付期限,本次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及变更缴付期限事项符合《合伙协议》中相关延期规定,有利于继续推进投资项目运营与管理,有利于保护公司投资利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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