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3年07月28日 02:1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3-040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北控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泰投资”)持有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127,892,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4513%。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1、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3)。京泰投资因其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拟于2023年7月17日至2024年1月17日之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590,000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4514%,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2、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8)。京泰投资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84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915%,减持后京泰投资持有公司121,05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597%。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数量已过半。

3、公司于近日收到京泰投资《关于华远地产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7月25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期间京泰投资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59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514%;本次减持完成后京泰投资持有公司117,30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京泰投资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公司于2008年8月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暨股权分置改革,由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名称)重大资产出售暨定向发行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北京华远”)。京泰投资作为原北京华远股东,在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变更为本公司股东,在经过多年利润分配送股、减持以及2016年度参与公司配股后,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27,892,6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3-041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东北京北控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泰投资”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京泰投资持有公司117,30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收到京泰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京泰投资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自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5日期间,京泰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5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514%。本次权益变动后,京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从127,892,600股减少至117,30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5.4513%减少至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累计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是股东根据其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 本次权益变动后,京泰投资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前次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三、备查文件

京泰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远地产

股票代码:60074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北控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59号院2号楼1至14层101内11层1101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报告书签署日期:2023年7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地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远地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释义如下: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2、主要股东情况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京泰投资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的经营发展和资金需求而作出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意向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京泰投资在未来12个月内拟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京泰投资持有华远地产117,302,600股,占华远地产总股本的4.9999%,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自华远地产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3)以来至2023年7月25日期间,京泰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华远地产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590,000股,占华远地产总股本的0.4514%;减持后京泰投资持有华远地产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7,302,600股,占华远地产总股本的4.9999%。减持计划实施以来的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京泰投资持有的华远地产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其所持有的华远地产股份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案地点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北控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治昌

日期:2023年7月25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北控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治昌

日期: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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