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9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科技”或“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429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兴瑞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9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人民币46,20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4,620,000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21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不足46,200.00万元的部分则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7月24日(T日)结束,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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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7月26日(T+2日)完成。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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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根据承销协议约定,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此外,《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2张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合计包销数量为12,259张,包销金额为1,225,900.00元,包销比例为0.27%。
2023年7月28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如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电话:010-89620585
传真:010-89620607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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