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将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前,由上述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财务顾问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将督促全资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六、本次提供借款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7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7月2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要求。上述事项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五)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财务顾问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要求。上述事项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综上所述,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23-045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名称拟变更为: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 公司英文名称拟变更为:AVIC Airborne Systems Co., Ltd.(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 公司证券简称拟变更为:中航机载(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证券代码不变。
● 公司经营范围拟变更为:各类飞行器配套的机载航空电子系统、飞行控制系统、机电系统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及投资与管理;各类发动机配套的电子设备、机电设备及传感器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及投资与管理;航天、船舶、电子信息相关的电子产品、机电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汽车部件及系统、工业自动化与控制设备、智能系统及设备、机械制造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和服务;电子设备及系统、机电设备及系统、制冷系统的研制、生产、销售;软件信息化产品研发、生产及服务;信息系统及产品、软件产品、安全与服务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等。(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838,896,630元。
● 上述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尚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事宜,最终结果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本次变更证券简称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相关内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具体如下:
■
二、变更原因说明
为重组形成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重要的机载系统上市平台,加快机载系统业务的发展,公司通过向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机电”)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航机电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已于2022年12月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现已实施完毕。
中航电子已承继及承接中航机电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增加原中航机电的有关事项,为树立企业品牌形象,提升品牌影响力,使公司名称更加贴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
公司本次变更名称、证券简称及经营范围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利用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的变化,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四、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将在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事宜,最终结果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变更证券简称,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后方可实施。
3、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本次变更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等,一并进行相应修改。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72 证券简称:中航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6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15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6号楼252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15日
至2023年8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会议(临时)、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2023年7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14日9:00一11:30,及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6号楼25层A区公司证券投资部/董事会办公室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2、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并提前30分钟到会场办理手续。
3、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6号楼25层A区公司证券投资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354818
传 真:010-58354844
电子邮件:hondianzq@avic.com
邮 编:100028
联系人:张灵斌、 刘婷婷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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