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59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增加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7月5日,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本次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7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志红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480,403,4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26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75,874,3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895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4,529,1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70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7,320,5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9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791,4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28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4,529,1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70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志红先生、阳宇先生、李鹏程先生、彭建生先生、聂丹女士、王明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王志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80,150,3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067,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27%。
王志红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阳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80,046,3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963,4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220%。
阳宇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李鹏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80,046,3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963,4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220%。
李鹏程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彭建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80,044,7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961,8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001%。
彭建生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聂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80,046,3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963,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220%。
聂丹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王明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80,044,7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961,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002%。
王明睿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潘鹰先生、步丹璐女士、肖世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潘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80,218,1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135,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688%。
潘鹰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步丹璐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80,166,9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084,0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694%。
步丹璐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肖世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80,165,3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082,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76%。
肖世德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胡国英女士、刘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胡国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80,202,1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119,2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503%。
胡国英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选举刘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80,025,2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94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340%。
刘健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62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已经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王志红先生
副董事长:李鹏程先生
非独立董事:王志红先生、阳宇先生、李鹏程先生、彭建生先生、聂丹女士、王明睿先生
独立董事:潘鹰先生、步丹璐女士、肖世德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以上9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中无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独立董事潘鹰先生、步丹璐女士、肖世德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1、战略委员会:委员为王志红先生、阳宇先生、聂丹女士、李鹏程先生、彭建生先生,其中王志红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为步丹璐女士、潘鹰先生、彭建生先生,其中步丹璐女士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委员为潘鹰先生、肖世德先生、王志红先生,其中潘鹰先生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肖世德先生、步丹璐女士、潘鹰先生、阳宇先生、王明睿先生,其中肖世德先生为主任委员。
三、第五届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胡国英女士
股东代表监事:胡国英女士、刘健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周小龙先生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以上3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且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四、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情况
总经理:阳宇先生
常务副总经理:王军先生
副总经理:杜俊波先生
财务总监:岳小平先生
董事会秘书:李鹏程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徐华崴女士
内部审计负责人:胡国英女士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李鹏程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徐华崴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16-6800673
传 真:0816-6800655
电子邮箱:fljgzqb@fulinpm.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一)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傅江先生、牟文女士、陈立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二)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王艳女士、职工代表监事张金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监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傅江先生、牟文女士、陈立宝先生、王艳女士、张金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61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7月20日在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经全体监事推举,会议由监事胡国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胡国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时止。胡国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7月20日
胡国英女士简历
胡国英女士:生于1972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财务审计专业,高级会计师。1994年9月至2000年3月,在四川西普油脂化工股份公司担任主办会计;2000年5月至2005年6月,在绵阳爱迪网络集成工程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副总经理;2005年7月至2007年9月,在四川中城建筑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07年10月加入富临集团,历任富临集团审计部二处处长、监事会主席助理、监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富临精工内部审计负责人、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止目前,胡国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60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7月20日在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全体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王志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志红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李鹏程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王志红先生、李鹏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经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为王志红先生、阳宇先生、聂丹女士、李鹏程先生、彭建生先生,其中王志红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为步丹璐女士、潘鹰先生、彭建生先生,其中步丹璐女士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委员为潘鹰先生、肖世德先生、王志红先生,其中潘鹰先生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肖世德先生、步丹璐女士、潘鹰先生、阳宇先生、王明睿先生,其中肖世德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阳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军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杜俊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岳小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李鹏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徐华崴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阳宇先生、王军先生、杜俊波先生、岳小平先生、徐华崴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胡国英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胡国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0日
简历附件:
1、王志红先生:生于1976年5月,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6年7月至2003年4月历任四川朝阳机器厂财务处会计、审计处副处长;2003年5月至2004年6月任绵阳朝阳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部部长;2004年7月至2004年10月任富临集团财务部会计;2004年11月至2005年2月任富临精工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05年2月至2005年3月任四川绵阳富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2005年4月至2011年7月历任富临集团稽核处副处长、会计处处长、财务部副总监;2010年8月至2017年6月兼任富临精工董事;2011年7月至2013年11月任富临集团财务部总监;2013年11月至2018年10月任富临集团财务部总监、总会计师;2018年11月至2021年6月任富临集团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部总监;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任富临集团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部总监;2021年9月至今任富临集团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部总监。2023年4月至今任富临精工董事、董事长。
截止目前,王志红先生持有公司6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王志红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富临集团担任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部总监职务,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李鹏程先生:生于1984年4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营业部副总经理;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秘书兼战略投资部及北京办事处负责人;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董事。现任富临精工董事、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
截止目前,李鹏程先生持有公司3,34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阳宇先生:生于1973年11月,大专学历,工商管理专业,工程师。1992年7月至1998年8月历任绵阳市内燃机配件厂车间工人、车间技术员、车间副主任、技术科技术员、工艺科助理工程师、工艺所工程师,1998年8月至2010年8月历任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工程师、销售区域经理、销售部部长、副总经理,2010年8月至2016年3月任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襄阳富临精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任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成都富临精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6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绵阳万瑞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6年12月至今任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2023年6月任富临普赛行(成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7年12月至今任成都富临精工电子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1年2月至今任绵阳富临精工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截止目前,阳宇先生持有公司2,935,4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王军先生:生于1978年7月,本科学历,行政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7年8月至2004年1月历任富临精工车间技术员、车间主管、制造部经理;2004年1月至2017年1月历任富临精工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9年7月至今任万瑞尔监事;2010年8月至2015年8月任富临精工董事会秘书;2015年3月至2020年10月历任精密液压事业部总监、综合管理总监、电磁驱动事业部总监,2020年10月起任富临精工总经理助理、采购总监(2021年4月-6月),现任富临精工常务副总经理兼智能精密产业总经理。
截止目前,王军先生持有公司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杜俊波先生:生于1975年10月,大专学历。1997年8月至1999年8月任绵阳407厂7分厂调试工;1999年10月至2004年4月任绵阳富临精工机械有限公司装配车间员工;2004年5月至2009年4月任绵阳富临精工机械有限公司商务部片区经理;2009年5月至2013年3月任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商务部部长;2013年4月至2020年10月任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商务总监;2020年2月至今任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4月8日至今任富临精工副总经理;2020年10月20日至今任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目前,杜俊波先生持有公司7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岳小平先生:生于1975年12月,大专学历,会计师、税务师。曾在广元市剑阁县国税局任办税员、四川剑阁县毛巾床单厂财务科任职。2005年12月,加入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职富临集团下属自贡大安区人民医院财务科长,四川富临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富临集团财务部财务管理处处长、资产税务处处长,财务部副总监、资产管理部总监、富临商管公司董事长;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任富临精工财务部常务副总监、四川芯智热控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1月至今任富临精工财务总监。
截止目前,岳小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胡国英女士:生于1972年1月,本科学历,财务审计专业,高级会计师。1994年9月至2000年3月,在四川西普油脂化工股份公司担任主办会计;2000年5月至2005年6月,在绵阳爱迪网络集成工程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副总经理;2005年7月至2007年9月,在四川中城建筑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07年10月加入富临集团,历任富临集团审计部二处处长、监事会主席助理、监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富临精工内部审计负责人、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止目前,胡国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徐华崴女士:生于1985年5月,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起历任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357sz.)证券事务代表、投资发展部副总监;曾任东方天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证券总监、董办主任。2020年6月至今任富临精工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目前,徐华崴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58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周小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周小龙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7月20日
周小龙先生简历
周小龙先生:生于1989年1月,本科学历。2015年6月至2019年9月,富临精工精密液压事业部生产班长;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富临精工精密液压事业部张紧器喷嘴车间主管;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富临精工精密液压事业部联电泵壳车间主管;2022年1月至今,任富临精工精密零件产线副经理。
截止目前,周小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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