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3-063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23年7月14日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7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半数董事推荐,会议由卢志瑜董事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卢志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李超佐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如下:
■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李超佐先生为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陆伟华女士、郑蓓女士、喻勇先生为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陆伟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陆伟华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金沅武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郑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卢志瑜,男,1970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曾任广州好世界综合大厦有限公司筹备处报建负责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部、工程事业部职员;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海南珠江国际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华侨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目前,卢志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09,600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超佐,男,1978年10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讲师(中级)。曾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系教师;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等职务,曾暂时承担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现任广州珠江体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超佐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9,000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陆伟华,女,1973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学位,经济师,持有法律资格证。199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高级专业经理、开发拓展部副总经理、资产运营部(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副总法律顾问、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等职,现任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截至目前,陆伟华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1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陆伟华女士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待取得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
郑蓓,女,1985年5月生,群众,大学本科学历,文学学士学位。2007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职员、广州市白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员工、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管理部开发主管、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拓展部专业经理、广州龙湖(广州市振梁房地产有限公司)报建中心总监、广州珠实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广州市城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郑蓓女士持有公司股票25,000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喻勇,男,1977年7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本科学历,物业管理师、房地产经济师。1996年5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好世界广场物业管理公司保安部副主任、广州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项目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湾一分公司总经理、临时负责珠江城市服务湾一分公司党支部工作、湾四分公司总经理、阳江市阳珠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喻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8,500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金沅武,女,1979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会计师。2001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员工、计划财务部副经理、审计部经理、财务资金中心总经理等职。现任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金沅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郑露,女,1993年4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师(金融),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培训生,现任职于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郑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3-065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于2023年7月5日召开第二届第十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选举职工代表监事;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分别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3-054)《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3-055),于2023年7月7日发布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编号:2023-059),于2023年7月15日发布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3-062)。
2023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分别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3-063)《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3-064)。
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已全部完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如下: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长:卢志瑜;
(二)董事会成员:卢志瑜、李超佐、伍松涛、廖惠敏、郭宏伟、刘爱明、石水平(独立董事)、毕亚林(独立董事)、陈琳(独立董事);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任职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第十一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监事会主席:钟小萍;
(二)监事会成员:钟小萍(股东代表监事)、耿富华(股东代表监事)、刘霞(股东代表监事)、王秋云(职工代表监事)、陈彦(职工代表监事)。
任职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
(一)总经理:李超佐;
(二)副总经理:陆伟华、郑蓓、喻勇;
(三)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陆伟华;
(四)财务总监:金沅武。
任职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郑露。
任职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0-83752439
传真:020-83752663
邮箱:ir@gzzjsy.com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界贸易中心大厦南塔11楼
邮政编码:510095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3-064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23年7月14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7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过半数监事推荐,会议由钟小萍监事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钟小萍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钟小萍,女,1970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理学双学士,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曾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助理会计师、专业经理、高级专业经理、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监事会办公室主任、职工监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钟小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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