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3-026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5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芳女士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监事会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定于2023年8月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一)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3-024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物业”或“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确保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调整后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确保经营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主要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四)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内有效。
(六)现金管理实施单位
现金管理由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及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财务管理中心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内有效,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3-028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5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新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3-027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8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1单元百年阁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8日
至2023年8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 年7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提供一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及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8月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1单元10楼战投证券中心。
(四)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须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磊、陈苗苗
联系方式:0571-87003086
传真号码:0571-88255592
电子邮箱:IR@nacity.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1单元10楼战投证券中心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3-025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王碧颖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王碧颖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职务,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日常经营产生影响。由于王碧颖女士的辞职将导致本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3名。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此期间,王碧颖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会监事职责。
2023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陈士建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陈士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7月21日
陈士建先生简历:
陈士建:198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硕士学位。曾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学习发展部主任。2018年3月加入南都,历任人才开发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现任市场营销中心总经理。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