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07月21日 03:0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公告编号:2023-025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7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26号华新大厦B座2楼贵宾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出席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出席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出席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永模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所采取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股份登记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叶家兴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回购注销公司2020-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票暨减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大会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三) 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大会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2022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李叶青先生对议案3、议案5、议案6和议案7回避了表决。其他属于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股东对议案5、议案6和议案7回避了表决。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的议案1和议案4、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中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该等议案已经出席该等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菁、梅梦元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公告编号:2023-026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3年7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永模先生主持。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重要决议:

关于公司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2023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叶青先生、刘凤山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之第一期(2023年)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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