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4 证券简称:中国海防 公告编号:2023-03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收到中船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资管)《关于计划减持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天津资管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因天津资管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五研究所、江苏杰瑞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二六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同受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所以天津资管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五研究所、江苏杰瑞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二六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资管持有公司26,355,61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1%;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29,032,461股,持股比例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30%;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五研究所持有公司54,028,216股,持股比例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60%;江苏杰瑞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49,896,152股,持股比例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2%、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二六研究所持有公司10,944,430股,持股比例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4%;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持有公司5,253,399股,持股比例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天津资管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不超过13,000,000股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3%。集中竞价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7,106,293股;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14,212,587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 天津资管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不超过13,000,000股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3%。集中竞价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7,106,293股;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14,212,587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中船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出具《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1、本公司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中国海防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限售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2、本次重组结束后,本公司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中国海防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3、若本公司基于本次认购所取得股份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减持计划是天津资管根据经营计划需要进行的减持。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