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1日 03:00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79 证券简称:阿拉丁 公告编号:2023-033

转债代码:118006 转债简称:阿拉转债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阿拉丁”)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同时,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授权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有效期之外,在未经董事会授权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对超过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追认。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2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387.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87,4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4,019,245.2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3,380,754.7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22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157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的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现金管理方式须符合下列条件: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追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授权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有效期之外,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超出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追认。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现金管理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时,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授权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有效期之外,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董事会对超过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追认。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良好的资金回报。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存在未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即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在执行程序上存在一定瑕疵,但采用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方式,现金管理产品符合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未对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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