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42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3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郭北村美中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3日
至2023年8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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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明再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和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股票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8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
联系人:刘东
联系电话:0991-3328990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41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及本次组织架构调整后管理需求,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内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40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随着公司各业务板块的持续快速发展,对现有组织体系的效率和质量提出了更高、更优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公司组织深度变革,建立更加务实高效的决策管理运行机制,最大限度消除公司机制与制度的障碍性影响,最大限度获得公司发展与效益的资源性支撑,最大限度取得公司科技与研发的实质性成果,最大限度整合公司金融与产业的功能性架构,最大限度控制公司投资与开发的风险性发生,最大限度倒逼公司人员与能力的成长性进步。通过组织变革、扩展管理边界,集中优势资源、推动优质发展,以确保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的发展。
一、公司部门调整情况
原审计督导部与法律事务部合并为风控合规部,原生产运行部与安全监管部合并为安全生产环保质量监管部;原采购部更名为物资采供部,原财务部更名为财务管理部,取消市场运行部、投资发展部、信息中心、工程建设部和预决算部。
调整后公司部门设置包括董事会办公室、总裁办公室、人力资源部、风控合规部、财务管理部、物资采供部和安全生产环保质量监管部七个部门。
二、业务发展事业部
设置勘探开发事业部、城市燃气事业部、LNG运营事业部、产业投资事业部、科技发展事业部、工程建设事业部、物资采供事业部、紫金山项目事业部。
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对应归口至各个事业部管理。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变革后公司组织机构体系为“平台式事业部制矩阵组织体系”。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39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改选及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审议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调整、聘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现将公司董事会改选、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改选情况
公司新增董事为:严丹华、张舰兵、龚池华。新增后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明再远、张蜀、严丹华、张舰兵、龚池华、张新龙、廖中新、温晓军、黄健。其中,明再远为公司董事长,廖中新、温晓军、黄健为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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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1、严丹华:男,汉族,先生,1968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9年至2006 年,担任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现称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00737)的果业事业部总经理。2007年至2013年,担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平衡计分卡部的办公室主任,以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00256)的副总经理,负责策略规划、营运管理、天然气项目管理以及传统燃气及石油的开发。2015年,严先生担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光正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2524)副总经理,负责天然气及新能源开发业务。2016年至2018年负责管理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能源投资项目。2018年担任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张舰兵:男,汉族,1964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证书。1990年至1999年,张先生担任德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工交处副处长。1999年至2006年,张先生在德阳市政府办工作,历任行政处副处长及督查办副主任。2006年至2010年,担任德阳市信息化办公室主任。2010年至2015年,张先生担任德阳市经信委副主任。2015年担任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阜康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主管及总经理助理。2018年担任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3、龚池华:男,汉族,1968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9月至2005年11月分别任中国海洋石油公司有限公司渤海分公司绥中36-1油田明珠号外输系长,渤海分公司开发部工程协调人,蓬莱19-3一期开发项目管理组工程主管,蓬莱19-3二期总体开发方案协调人,以及蓬莱一期生产作业副总监。2005年12月至2006年8月任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生产作业总监。2006年9月至2008年6月任康菲石油印度尼西亚公司东区BELENAK油田总监。2008年7月至2009年10月任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渤海作业区生产经理。2009 年11 月至2015年3月期间先后任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番禺资产经理及供应链经理。2015年4月至2020年12月曾分别担任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马必项目、潘庄项目总经理。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同时担任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担任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担任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38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7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7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敏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监事回避,因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37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7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3年7月1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明再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关于改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改选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改选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关于调整、聘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改选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蜀、陈建新、张新龙已回避表决,经与会非关联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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