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2023年07月13日 02:1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 立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646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相关信息。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立即对《监管工作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和分析。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应收款项及相应减值损失

问题1

年报显示,在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115.71万元,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38.49万元。应收账款方面,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45亿元,同比增长83.28%,公司全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本年计提比例为9.93%,计提比例明显高于去年的6.97%。应收票据方面,期末商业承兑汇票1784.04万元,公司为此计提了140.71万元的坏账准备,而去年并无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年度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明显提高的原因;(2)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况;(3)本年度应收账款和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大幅增加的原因,公司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营业收入以达到特定业绩考核目标。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请保荐机构对问题(1)(2)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补充披露

(一)本年度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明显提高的原因

2022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应收款项由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账龄构成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2022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龄构成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元

续表

公司2022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34,293,836.70元,比2021年12月31日余额13,136,736.92元增加了21,157,099.78元;2022年12月31日坏账计提比例为9.93%,比2021年12月31日计提比例6.97%上升2.96%。

2021年末1-2年的应收账款延续至2022年末且基本未收回,主要涉及公司与客户A配套的某专用设备项目及某部件装配项目的款项。其中,某专用设备项目应用于某战机产线技改建设,客户A按产线建设的整体进度规划项目资金的拨付计划,截至2022年末尚未安排支付计划;某部件装配项目属于客户A及某科研院所自研的无人机项目,该类自研项目系客户自筹资金投入研发,区别于一般军工项目的研制需求及资金来源于军方,故客户A基于自身资金筹划考虑,在项目前期尚未安排支付计划。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2022年末2-3年应收账款已收回款项金额为16,028,010.00元。

(2)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明显提高的原因

2022年12月31日坏账计提比例较2021年12月31日坏账计提比例明显提高,主要系账龄结构的变化使得计提比例上升,具体如下:

1)公司2022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较2021年12月31日增加175,860,103.85 元,其中账龄1年以内的增加119,463,516.17元,公司按照会计政策相应增加计提坏账准备5,973,175.81元;

2)2022年12月31日账龄2-3年的应收账款系由2021年12月31日中1-2年的账龄款项延续而来,根据公司坏账计提的会计政策,计提比例由10%提高到30%,相应增加计提坏账准备15,741,480.91元。

综上所述,公司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随着挂账时间的增加,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亦随之增加,因此账龄结构变化使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明显提高。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账龄构成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2022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账龄构成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元

续表

公司2022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坏账准备余额为1,407,136.55元,比2021年12月31日余额22,250.00元增加了1,384,886.55元;2022年12月31日坏账计提比例为7.31%,比2021年12月31日坏账计提比例7.06%上升了0.25%。

(2)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提高的原因

2022年12月31日坏账计提比例较2021年12月31日坏账计提比例有所提高,系应收票据账龄结构的变化使得计提比例的上升,原因系公司主要客户支付的商业承兑汇票尚未到期,导致公司2022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较2021年12月31日增加18,932,554.00元,公司按照会计政策相应增加计提坏账准备1,384,886.55元。

综上所述,由于公司账龄结构的变化使得1年以内、2-3年应收账款余额的增加和商业承兑汇票的增加,使得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明显提高。

(二)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况

1、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坏账准备会计政策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公司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于账龄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公司基于账龄特征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为: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对预期信用损失按迁徙率模型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与原有会计估计并无重大差异。公司判断原有会计估计仍有其合理性,为保持相关数据的一贯性和可比性,故本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坏账准备仍沿用上年度一贯执行的会计政策,未进行过调整。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2022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元

续表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爱乐达三角防务利君股份、新研股份作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由于公司及前述四家单位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故公司仍采用前述四家单位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

注2:新研股份披露军工客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与公司主要客户一致,故公司以其军工客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作为可比项进行披露。

根据行业可比公司公布的年报数据统计,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综上所述,公司历年来采用相同的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根据公司历年款项收回情况及对未来预期情况测算预期信用损失率,最近2年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较大的差异,不存在以前年度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况。

(三)本年度应收账款和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大幅增加的原因,公司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营业收入以达到特定业绩考核目标

1、本年度应收账款和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大幅增加的原因

2022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2021年12月31日增加135,770,450.07元,增加77.45%,主要系主机厂资金支付计划的安排导致应收账款增长明显,客户与公司的结算期较以前年度有所增加。

2022年底公司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明细如下,截止本回复日,该票据已承兑收回资金。

2022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年末余额较2021年12月31日增加17,547,667.45元,增加59.97倍,主要系到年底公司为了保证应收款项的收款权利,加速资金回流,接受了客户军工集团下属单位以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应收款项的方式。

2、公司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营业收入以达到特定业绩考核目标

从公司信用政策来看,公司主要客户为军工集团下属单位,信用较好,付款较为及时,故对客户的信用政策一贯均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所约定的相关条款执行,交易双方按照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期限进行付款、催款。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条款对货款结算的方式通常为“产品交付验收合格入库后…个月内支付货款”,相关合同结算条款及产品的销售信用政策未进行调整,故公司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

从公司结算周期来看, 2022年度和2021年度应收款项周转率分别为1.34和2.00,即公司2022年度应收账款结算周期相较于2021年度有所延长,公司按照一贯的信用政策与客户约定合同中的结算周期条款,但由于货款的结算受主机厂结合自身财务规划和资金支付计划安排的影响,以及公司处于上游供应商的劣势地位,致使部分应收账款超过合同约定结算期限,导致2022年度部分货款的结算周期有所延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第一大客户同为客户A的爱乐达相比,其2022年度和2021年度应收款项周转率分别为0.88和1.53,公司结算周期延长的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一致。

2022年末,公司存在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主要系客户B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与公司结算部分货款,公司为保证应收款项的收款权利、加速资金回流,故接受该客户以商业承兑汇票结算部分货款。在此协商过程中,公司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修改合同结算条款的情形,以商业承兑汇票结算货款符合结算条款的约定。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营业收入以达到特定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形。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年审会计师

1、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下列核查程序:

(1)通过向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进行了访谈了解了公司报告期内未对销售政策、信用政策做出过调整;

(2)对比分析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主要为客户A及军方,未发现重大变化,未发现通过经销商、代理商销售情况;

(3)对公司主要客户执行了函证程序,并对回函情况进行了检查分析,未见异常情形;

(4)抽查了主要客户及产品的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销售政策、信用政策及执行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况;

(5)对比了公司与可比同行业坏账计提政策中各账龄段坏账计提比例,经对比,公司各账龄段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基本一致;

(6)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账龄进行了复核,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进行了重新计算。

2、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所描述的2022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2021年12月31日增加原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以前年度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形;公司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及执行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

1、核查程序

(1)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账龄进行复核,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应收票据坏账准备重新计算;

(2)通过向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进行访谈,了解公司报告期内未对销售政策、信用政策做出过调整;

(3)对比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计提政策中各账龄段坏账计提比例。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年度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明显提高主要系账龄结构的变化导致,1年以内、2-3年应收账款余额的增加和商业承兑汇票的增加;

(2)公司应收款项不存在以前年度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形。

问题2

年报显示,在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中,坏账损失2475.4万元,全部系合同资产计提的减值,公司年报中解释称主要系以前年度暂定价合同尚未审价,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违约损失率增加致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相应增加所致。在公司年末的合同资产余额中,待审价后收取的货款1.17亿元,计提减值准备7430.32万元,减值比例63.52%,减值比例明显高于去年的45.10%,且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相关合同条款,详细说明合同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方法,本年度是否发生变化;(2)详细列示合同资产的账龄情况以及相应计提比例;(3)本年度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明显提高的原因;(4)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减值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况;(5)结合合同资产减值比例较高这一情况,说明在审价前对于相关产品的收入确认是否过高,是否符合谨慎性原则;(6)是否通过高估合同资产金额,增加营业收入,以达到特定业绩考核目标。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请保荐机构对问题(1)(3)(4)(5)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补充披露

(一)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相关合同条款,详细说明合同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方法,本年度是否发生变化

1、公司业务特点及相关合同条款

(1)公司业务特点

公司产品主要为军品,部分军品的销售价格由军方审价确定。由于军方对部分产品的价格审定周期较长,针对尚未审价的产品,供销双方按照合同暂定价格结算,在军方审价后进行调整。在军方审价之前,公司收入确认按暂定价进行确认,暂定价格与最终定价的差额在最终定价的当期进行确认。目前公司销售的所有暂定价产品目前均未审价。

(2)相关合同条款

公司与客户A签订的相关《军品配套产品订货合同》,飞机地面保障设备A型挂弹车产品根据合同约定按合同金额50%结算,余款待军方审价之后支付;合同对于结算方式的约定为:“合同价格为暂定价,暂按合同价格的50%进行付款结算,最终按军方审定价格结算,多退少补”;公司与客户BB签订的《军品配套产品订货合同》,驾驶舱数据采集处理器产品根据合同金额40%结算,余款待军方审价之后支付;合同对于结算方式的约定为:“合同价格为开口合同,双方商定暂按总金额的40%先行结算,待军方审定价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按照审定价多退少补”。

2、详细说明合同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公司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公司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公司销售的暂定价军品,已经向客户进行了商品控制权的转移,因而具有收取对价的权利。但该权利按照合同约定取决于军方审价,因此,公司将需审价后才能收款的商品价款计入合同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本年度是否发生变化

公司对军品暂定价项目,一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和计量合同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报告期内,未对确认和计量方法进行过变更。

(二)详细列示合同资产的账龄情况以及相应计提比例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确定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2022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同资产的账龄情况以及相应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2022年12月31日合同资产余额为128,904,095.68元,比2021年12月31日余额122,765,623.46元增加了6,138,472.22元。

公司2022年12月31日合同资产1年以上的金额以未审价的暂定价合同及未到期的质保金为主,其中未审价的暂定价合同需待军方审价后收款,质保金需待合同约定的质保年限到期后收款。

(三)本年度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明显提高的原因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由于军方尚未对公司部分产品进行审价,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前年度按暂定价销售确认收入对应未收款部分的合同资产账龄较上年增加了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根据上表统计情况,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同资产账龄相对较长,2年以上的合同资产占合同资产总额的86.46%,该部分合同资产由于账龄均较2021年12月31日顺延了1年,根据公司会计政策中对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减值准备计提比例最低的增加了20%,最高的增加了30%,从而导致2022年12月31日减值准备计提比例明显提高。

(四)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减值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况

1、公司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会计政策

针对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公司历年来均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2022年12月31日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较2021年12月31日增加,是由于相应款项账龄增加所导致的,不存在以前年度减值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况。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2022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元

续表

根据行业可比公司公布的年报数据统计,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较大的差异,具体如下:

(1)合同资产差异

根据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利君股份的合同资产以质保金为主,新研股份的合同资产以销售商品(非暂定价项目)、厂房出租为主,不存在待军方审价后收取对价的情况。

结合前述,公司合同资产以暂定价项目为主,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合同资产的构成差异,使得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存在较大差异。

(2)公司业务特殊性

爱乐达、三角防务、利君股份、新研股份的主营业务分别为飞机零件加工业务、航空航天等领域锻件产品的研发制造业务、飞机零件加工和工装设计制造业务、飞机零件加工业务,与公司的主营业务飞机地面保障设备业务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某飞机地面保障产品的合同中约定公司在军方完成审价后才具有部分对价的收取权利。根据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涉及前述相关业务,因此公司合同资产的核算内容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差异,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具有可比性。

(3)其他上市公司情况

根据新光光电(688011)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合同资产中存在待军方审价后收取的款项,该部分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在2022年度和2021年度分别为50%和30%,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高主要系合同资产账龄增加导致。新光光电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情况与公司的情况基本一致。

综上所述,公司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不存在以前年度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况。

(五)结合合同资产减值比例较高这一情况,说明在审价前对于相关产品的收入确认是否过高,是否符合谨慎性原则

1、按暂定价确认收入主要受军品特殊的定价机制影响

根据2019年财政部、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国防科工局发布的《军品定价议价规则》(试行)及原《军品价格管理办法》(2019年废止),军方建立了现行的武器装备采购体制。根据我国军方现行武器装备采购体制,只有通过军方设计定型批准的产品才可实现向军方销售。军方审价的一般流程为:生产单位编制并向国内军方提交定价成本等报价资料;军方组织审价、批复审定的价格报国家价格管理部委批准并发布;军方订货部门根据发布的审定价,申请财政资金,与生产单位进行结算。军品定价机制的特殊性使得审价批复周期较长,进而导致部分产品交付较长时间才能取得正式的审价批复,在审价批复下发之前,供需双方按照协商确定的暂定价确认收入,并按照暂定价全额或暂定价一定比例进行结算,此种方式能有效保护供货方的利益、保障军品的及时供应。

军品暂定价格由公司按照《军品定价议价规则(试行) 》的规定,对成本、利润和税金进行测算并申报,经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后,并通过供需双方及双方驻厂军代表室(“两厂四方”) 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军品配套产品订购合同》执行合同价格,公司作为配套生产单位,主要客户为主机厂商和军方,在暂定价确定过程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对暂定价的影响力较小。

2、按暂定价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审价批复前,销售合同中约定的“暂定价”是具体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签署的销售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当满足产品交付验收等合同约定条款后,相关的经济利益就很可能流入企业,不存在经济利益无法流入的情形。待军方审价完成后,供销双方根据已销售产品数量、暂定价与审定价差异情况确定差价总金额,差价总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将该差价总金额确认为当期营业收入。

3、军工行业上市公司按照暂定价确认情况

公司查询了A股军工行业上市公司收入确认原则,新光光电(688011.SH),盟升电子(688311.SH),华强科技(688151.SH),北摩高科(002985.SZ),新兴装备(002933.SZ),左江科技(300799.SZ)等军工行业上市公司对未完成审价项目均以暂定价确认收入,因此军工行业上市公司按照暂定价确认收入具有普遍性。

综上所述,2022年12月31日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较高系相应款项账龄增加导致,公司在审价前按合同约定的暂定价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军工行业上市公司相关业务会计处理方式一致,因此公司不存在审价前对于相关产品的收入确认过高的情况,亦符合谨慎性原则。

(六)是否通过高估合同资产金额,增加营业收入,以达到特定业绩考核目标

结合前述,暂定价是公司按照《军品定价议价规则(试行) 》的规定,对成本、利润和税金进行测算并申报后,在军方监管下与需方协商确定的,在暂定价确定过程中,公司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对暂定价的影响力较小。公司在审价前按合同约定的暂定价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军工行业上市公司相关业务会计处理方式一致,因此公司在审价前按照暂定价确认合同资产及营业收入符合谨慎性原则,公司不存在通过高估合同资产金额,增加营业收入,以达到特定业绩考核目标虚增收入的情况。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年审会计师

1、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下列核查程序:

(1)对公司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进行了评估;

(2)通过了解公司业务情况、检查销售合同及与管理层的访谈等,对与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有关控制权转移时点进行评估,进而评估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政策;

(3)检查了确认收入对应的合同,核对了相关合同信息和主要合同条款,查看合同签订双方是否与盖章单位一致;

(4)检查了确认收入对应项目的生产记录;

(5)检查了确认收入对应项目的产品发货单、产品验收单等原始单据,并对相关时间点进行了复核;

(6)根据合同金额对确认收入金额进行了重新测算;

(7)通过检查各主要客户回款凭证核查合同资产贷方发生额;

(8)对主要客户的暂定价合同明细及审价情况进行了函证;

(9)对主要客户进行了走访,并向相关客户进行了销售额和往来款余额的函证。

2、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对暂定价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本年营业收入是真实和准确的,不存在高估合同资产和收入的情形;合同资产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按会计政策一贯执行的,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是合理的,不存在以前年度计提不足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

1、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销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了解公司业务特点、合同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方法、本年度是否发生变化;

(2)检查与合同资产确认相关的合同,核对相关合同息和主要合同条款;

(3)根据合同金额对确认收入金额重新测算;

(4)通过查询军工行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对比公司在审价前以暂定价确认收入是否与军工行业上市公司相一致,对比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及计提比例。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年度,合同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方法未发生变化;

(2)本年度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明显提高,系由于相应款项账龄增加所导致;

(3)合同资产以前年度不存在减值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况;

(4)公司不存在审价前对于相关产品的收入确认过高的情况,亦符合谨慎性原则。

问题3

年报显示,公司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261.24万元,全部系针对在产品和发出商品计提的跌价准备,且计提比例明显高于以前年度。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明显提高的原因;(2)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减值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请保荐机构对问题(2)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补充披露

(一)本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明显提高的原因

2022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主要是存货中的在产品和发出商品。公司制定有《存货管理制度》(或是《会计核算管理办法》),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存货跌价准备的相关规定,分项目对其可变现净值进行复核,在复核过程中发现,部分项目估计售价减去预计尚需发生的成本费用和相关税费后可变现净值高于存货账面价值,故根据会计政策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结合上表,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上年明显提高,主要系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的影响,外部因素包括高温限电、车间停工、物流运输受阻等因素导致的能源费用、项目摊销的人工成本、运输费用等成本上涨,内部因素主要系公司上市后为留住骨干员工导致的人工成本上涨。

(二)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减值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况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公司一贯按制定的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复核。对于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对于复核出来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存货,相应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2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按照存货相关项目的可变现净值对存货跌价准备准备进行计提,相关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未发生变化。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2022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项目在2021年末的账面金额及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元

结合上表,2022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项目在2021年末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1)尚未发生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订单式生产,主要按照主机厂客户下发的生产任务通知单开展生产活动。截至2021年末,公司尚未收到上述部分项目的合同及生产任务通知单,因此尚未开展相关项目的生产活动,亦不存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形。

(2)未发生跌价情形

2021年度,公司已收到部分项目的生产任务通知单并开展生产活动。2021年末,公司按照销售价格(合同约定的价格、预期销售价格)和未来尚需发生的费用(原材料的市场价格、人工成本、税费等),预计相关项目的可变现净值。 上表中项目3、4在2021年初开始投入生产,根据预计尚需发生的成本测算的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金额,但在2022年由于停产等因素使得项目延期增加了项目成本,导致出现了跌价的迹象,故在2022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上表中项目5、6在2021年生产过程中尚未签订合同,根据市场价格预估的合同金额,尚未出现减值迹象,在2022年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因项目技术指标差异,导致合同价格低于账面金额,故在2022年提取了存货跌价准备。经公司测算,相关项目不存在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形。

由此,公司已在2021年末按照生产进度、销售价格、市场情况等因素合理预计相关项目的可变现净值,因此2022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项目在2021年末不存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3、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2022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元

续表

结合上表,公司2022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数相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相对较低,主要系新研股份的计提比例较高,相应地拉高平均数,因此平均数相对较高。总体来看,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不存在较大差异。

综上所述,公司一贯按制定的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复核,且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不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不存在以前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形。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年审会计师

1、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下列核查程序:

(1)获取了公司存货明细表,核查了存货结构构成、变动情况及库龄分布情况;

(2)获取了公司销售合同台账及订单明细表,核查了存货各项目与在手订单或合同的匹配情况;

(3)获取了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明细表及计提政策,对照相关存货涉及的合同、未来预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及公司当期销售费用率等,核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和相关估计是否合理,复核其计提结果是否正确;

(4)获取了公司年末盘点计划结合存货明细表,参与存货盘点,检查存货的内容、数量、库龄、存放方式及地点,并观察存货是否存在毁损、陈旧、过时及残次的情况;复核了公司存货盘点计划、存货盘点原始表、存货盘点报告。

2、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本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是合理的,不存在以前年度存货减值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

1、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存货明细表,核查了存货结构构成、变动情况及库龄分布情况;

(2)获取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明细表,对照相关存货涉及的合同、未来预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及公司当期销售费用率等,核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和相关估计是否合理,复核其计提结果是否正确;

(3)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了解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以及是否发生变化;

(4)对比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及计提比例。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存货不存在减值准备计提不足的情况。

二、关于其他财务数据

问题4

年报显示,公司2022年度毛利率为42.34%,相比上年减少6.23个百分点,但并未就此作出详细分析与说明。(1)请公司区分各因素影响,结合数据详细解释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并与同行业公司进行对比;(2)请公司说明是否通降低售价增加营业收入,以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2022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3.5亿元”的业绩考核目标;(3)请公司根据目前的在手订单和新签订单情况,结合目前的原材料价格、运杂费成本等因素,详细分析未来毛利率的变化情况,是否将对公司利润构成持续不利影响。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1)发表意见。请保荐机构对问题(1)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补充披露

(一)请公司区分各因素影响,结合数据详细解释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并与同行业公司进行对比

1、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2022年度和2021年度,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从产品销售结构来看,公司主营业务以飞机地面保障设备及工艺装备业务、飞机零件加工及部件装配业务为主,本年度前述两类业务的收入占比相较于上一年度未发生明显变化,销售结构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较小。

从销售价格来看,公司仅飞机零件加工及部件装配的少部分业务出现销售价格下降的情况,下降幅度为10%-15%,对毛利率的影响相对较小。

从成本来看,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均存在一定程度上涨。其中,人工成本同比增加41.88%,增长幅度高于年度收入增长的21.20%,主要系公司基于未来发展增加生产车间员工人数40.79%;制造费用同比增加37.86%,增长幅度高于年度收入增长的21.20%,主要系公司为留住骨干车间管理人员,增加相应员工的薪酬,人均薪酬涨幅为25.94%,同时公司为扩充产能,新增多台高精度加工中心设备,设备折旧、工具摊销大幅增加,增幅为37.93%。因此,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对毛利率的影响相对较大。

综上,产品销售结构和销售价格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相对较小,人工成本、制造费用上涨是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因素,导致公司各类业务的毛利率均有所下滑。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

除新研股份外,由于所处细分领域的差异,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度毛利率相较于2021年度毛利率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公司的毛利率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一致。

综上所示,公司的毛利率下降与公司和行业的实际业务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

(二)请公司说明是否通降低售价增加营业收入,以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2022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3.5亿元”的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2022年度收入主要来自于飞机地面保障设备及工艺装备、飞机零件加工及部件装配两类业务。

1、飞机地面保障设备及工艺装备

公司飞机地面保障设备及工艺装备业务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没有变化,不存在降低售价的情况。

2、飞机零件加工及部件装配

零件加工及部件装配业务中涉及某机型的部分产品存在销售价格下降的情况,主要系公司下游客户要求降价所致。

公司飞机零件加工及部件装配业务的客户主要为军工集团下属单位,最终用户为军方。由于行业特性,军品定价由军工集团下属单位及军方主导,公司不具有定价权,故公司不具备主动通过降低售价增加销售额进而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飞机零件加工及部件装配业务存在销售价格下降的情况,主要系公司下游客户要求降价所致,不属于公司降低售价以增加收入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况。

(三)根据目前的在手订单和新签订单情况,结合目前的原材料价格、运杂费成本等因素,详细分析未来毛利率的变化情况,是否将对公司利润构成持续不利影响。

1、根据目前的在手订单和新签订单情况,详细分析未来毛利率的变化情况,是否将对公司利润构成持续不利影响

截至2023年5月31日,在手订单和新签订单的合计金额为41,519.87万元,其中飞机地面保障设备及工艺装备、飞机零件加工及部件装配业务分别为17,532.33万元、22,751.84万元,比例分别为42.23%、54.80%。结合前述在手订单情况,毛利率相对较高的飞机地面保障设备及工艺装备在手订单占比相对上一年度收入占比的59.97%有所下降,毛利率相对较低的飞机零件加工及部件装配在手订单占比相对上一年度收入占比的37.44%有所增加,因此在手订单中产品结构的变化可能对公司利润构成产生不利影响。

2、结合目前的原材料价格、运杂费成本等因素,详细分析未来毛利率的变化情况,是否将对公司利润构成持续不利影响

(1)销售价格

从目前在手销售合同订单和以前年度销售订单的单价对比来看,飞机地面保障设备开发制造、工装和航空器试验、检测设备开发制造、飞机零部件开发制造等主营业务项目销售单价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原材料价格

根据在手订单及新签订单情况,公司涉及原材料采购的业务主要为飞机地面保障设备及工艺装备业务,飞机地面保障设备及工艺装备业务以B型挂弹车为主。公司对比B型挂弹车2023年在制项目和2022年已确认收入项目的原材料采购成本,原材料采购成本仅增加0.31%,故公司预期未来原材料价格对毛利率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利润构成持续不利影响。

(3)运杂费

公司对比B型挂弹车2023年在制项目和2022年已确认收入项目的运杂费,运杂费的构成和金额不存在明显差异,故公司预期运杂费对毛利率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利润构成持续不利影响。

(4)成本控制措施

基于2022年毛利率下降的情况,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成本控制措施,以达到增强成本控制力度,降低成本费用,提高市场竞争力,具体措施如下:

1)管理机制方面,公司于2023年2月成立成本控制委员会,从设计成本、采购成本、人力成本、生产成本、质量成本,以及销售成本、管理费用等方面入手,全方位加强成本控制;

2)在具体举措方面,公司于2023年启用一系列信息化管理软件系统,如人力资源管理软件、MES信息化系统、仿真软件等,通过有效提升工作效率,节省人力资源成本等多途径实现成本控制目的。

综上所述,在手订单中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化可能对公司利润构成产生不利影响。公司预期未来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运杂费变化对毛利率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利润构成持续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在成本管控和信息化工具上采取的措施,能够应对毛利率下降对公司利润造成持续不利影响。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年审会计师

1、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通过逐项检查主要产品销售合同,核查本年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并分析销售价格变动的合理性;

(2)通过核查公司生产销售记录,核查各品种产品毛利率情况,并将可比业务与同行业公司进行对比,并分析差异原因;

(3)通过对比各期同类产品毛利率波动,分析异常波动原因;

(4)通过对产品各项成本构成的变动情况进行分析,核查公司综合毛利率和不同产品毛利率波动原因。

2、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对报告期毛利率及其变动的分析,依据充分、分析合理;公司综合毛利率及不同分类标准的毛利率波动合理,毛利率变化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化一致,具有合理性。

(二)保荐机构

1、核查程序

(1)结合各期同类产品毛利率波动,访谈销售负责人,了解同类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分析异常波动原因;

(2)通过对产品销售价格、各项成本构成的变动情况进行分析,核查公司综合毛利率和不同产品毛利率波动原因;

(3)对比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产品销售结构和销售价格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相对较小,人工成本、制造费用上涨是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因素,导致公司各类业务的毛利率均有所下滑;

(2)公司的毛利率下降与公司和同行业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

问题5

年报显示,公司2022年度发生管理费用4568.87万元,相比上年增加2016.34万元,同比大幅增长78.99%,公司对此解释为:“主要员工人数增加、人均薪酬增加,以及本年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所致”。但年报显示,公司2022年底在职员工709人,相比2021年的658人仅增长7.75%。此外,公司2022年度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股权激励费用合计仅增加993.66万元,不足以解释2016.34万元的增加额。请公司结合上述情况,补充披露:(1)本年度管理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2)职工薪酬增幅与职工人数变动存在较大不一致的原因;(3)是否存在将以前年度应确认的管理费用延迟至2022年确认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补充披露

(一)本年度管理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

公司2022年度和2021年度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元

管理费用2022年较2021年增加20,163,413.81,增长明显,主要原因是:

1、人工成本

人工成本的增加包括因职工人数增加和人均薪酬增加导致的职工薪酬增加,以及2022年度实施员工股权激励产生的股权激励费用,人工成本合计增加9,936,607.11元,该增加占管理费用增加比例的49.28%。

2、折旧摊销费及厂房搬迁费用

公司本年管理费用中折旧摊销费增加主要系新增办公用房产生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新增摊销、厂房搬迁费用,合计增加3,508,646.01元,该增加占管理费用增加比例的17.40%。

3、上市产生相关费用及中介机构服务费用

公司上市产生相关费用及中介机构服务费用合计增加2,877,355.35元,该增加占管理费用增加比例的14.27%。

(二)职工薪酬增幅与职工人数变动存在较大不一致的原因分析

1、人员变动

从人员变动方面来看,公司2022年底在职员工709人,2021年底在职员工658人,增长率为7.75%。由于前述的人数为年底的在职员工人数,不代表年均在职员工人数,因此公司统计年均在职员工人数,2022年和2021年分别为717人、600人,年均在职员工数增加117人,增长率为19.47%。

2、人均薪酬变动

2022年公司人员平均薪酬为13.53万元,2021年公司人员平均薪酬12.04万元增加1.49万元,增长率为12.42%。具体来看,2022年管理人员平均人数较2021年平均人数增加13人,增幅为12.5%,2022年管理人员平均薪酬较2021年平均薪酬增加3.50万元,增幅为23.94%,人均薪酬增长的主要系公司肯定员工贡献,提拔部分管理人员,同时也为留住核心员工,储备人才,增加相应人员的工资薪金。因此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的变化与人员变动及人均薪酬变动相一致。

综上所述,公司职工薪酬增幅与年均在职员工人数变动和人均薪酬变动相一致,公司职工薪酬增幅与职工人数存在不一致主要系职工人数统计口径导致的差异,不存在异常情况。

(三)是否存在将以前年度应确认的管理费用延迟至2022年确认的情况

结合前述,2022年度管理费用的增加以人工成本、折旧摊销费及厂房搬迁费用、上市产生相关费用及中介机构服务费用为主,管理费用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公司一贯按照当期实际发生或权责发生制记账管理费用,不存在以前年度应确认的管理费用延迟至2022年确认的情况。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年审会计师

1、年审会计师核查了公司管理费用明细表,对本年核算内容的一致性、金额的合理性进行复核;对比分析管理费用变动的金额、幅度,分析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检查公司为职工支付/缴纳的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计提和支付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比较公司员工人数的变动情况,检查公司各月工资费用的发生额是否有异常波动;比较本年与上年工资费用总额,分析其增减变动原因;检查大额管理费用的合同、协议;关注公司管理费用是否存在跨期的情况,进行了截止性测试。

2、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对管理费用增加的解释是真实、准确和合理的。

(二)保荐机构

1、核查程序

(1)核查公司管理费用明细表,对本年核算内容的一致性、金额的合理性进行复核;

(2)对比分析管理费用变动的金额、幅度,分析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检查公司为职工支付/缴纳的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计提和支付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

(3)比较公司员工人数的变动情况,检查公司各月工资费用的发生额是否有异常波动;

(4)比较本年与上年工资费用总额,分析其增减变动原因。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年度管理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系人工成本、折旧摊销费及厂房搬迁费用、上市产生相关费用及中介机构服务费用的增加,管理费用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2)公司职工薪酬增幅与年均在职工人数变动和人均薪酬变动相一致,公司职工薪酬增幅与职工人数存在不一致主要系职工人数统计口径导致的差异,不存在异常情况;

(3)公司一贯按照当期实际发生或权责发生制记账管理费用,不存在以前年度应确认的管理费用延迟至2022年确认的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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