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邱清月)为加大金融对稳外贸稳外资的支持力度,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深圳市商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深圳金融支持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指导意见》。
《意见》共四方面24项具体措施。一是加大进出口信贷支持,助力外贸企业降本增效。鼓励金融机构抓实抓好外贸领域信贷投放,积极满足民营、中小微企业外贸融资需求,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创新信贷产品,稳定和扩大重点领域进出口,发展外贸供应链金融;培育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融资中的使用。二是优化跨境结算服务,促进外贸创新发展。鼓励金融机构提升跨境贸易收支便利化水平,拓宽外贸新业态跨境结算渠道,促进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规范创新发展;鼓励银行及相关机构便利重大交易平台跨境结算,提升本外币跨境资金统筹使用效率,支持跨境贸易结算境内外联动。三是丰富配套金融支持,优化外贸发展金融环境。鼓励银行服务外贸企业增强应对汇率风险能力,降低经营风险;支持金融机构推广应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场景,参与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银政企对接;加快落实“金融支持前海30条”。四是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政策实效。要求各金融机构加强外贸金融政策和产品服务宣介,加强科技赋能,强化组织实施。
《意见》起草基于深入的调查研究,重点在于摸清情况和问题,针对性提出有效对策。同时,围绕现阶段外贸领域面临的难点提出解决措施,完善外贸发展金融环境,积极培育外贸新动能,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创新规范发展。《意见》全面整合了现有金融支持外贸政策,涵盖了融资、结算、信保、汇率风险管理等内容,与深圳外贸行业发展政策深度融合,并有机结合了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统筹防风险与稳增长的管理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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