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确认营业外收入的提示性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确认营业外收入的提示性公告
2023年06月30日 03:00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54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确认营业外收入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2月7日,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90%股权及相关债权项目和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90%股权及相关债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竞买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南公司”)90%股权及相关债权以及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泉岭公司”)90%股权及相关债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23年2月8日公告)。2023年3月3日,公司与中船重工(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就上述两个项目分别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23年3月4日公告)。

本次交易款项已于2023年3月全部付清。本次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前次评估报告有效期已届满,公司聘请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华辰”)对合并财务报表涉及的可辨认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天健华辰于2023年6月28日出具了以2023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对价分摊所涉及的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辰评报字(2023)第0217号)和《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对价分摊所涉及的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辰评报字(2023)第 0216 号),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注:①阜南公司评估减值主要原因系存在经济性贬值情况。

②阜南公司和宝泉岭公司存在应收账款主要系生物质补贴存在阶段性拖延情况,两家公司均已进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进入清单内企业将按照政策安排获取补贴,公司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形成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按照1%计提坏账准备。

本次收购交易价款(含交易各方约定的评估基准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新增的债权及利息)总计为774,309,565.52元,扣除支付的债权及利息对价后,收购股权的对价总计为100,566,719.94元。根据评估结果可辨认净资产份额总计为244,394,137.49元,产生负商誉143,827,417.55元,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并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上述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数据以年报披露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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