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3一033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3年6月25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邱华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徐永前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一)程序合法。董事会已审议同意聘任徐永前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程序合法;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二)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徐永前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考察,徐永前先生具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以及工作经验。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徐永前先生:男,1972年10月出生,本科。曾任江中药业副总经理,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总经理、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徐永前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徐永前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单位任职董事而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二、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华润三九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23-035)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3一034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3年6月25日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原监事翁菁雯女士已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不再出席公司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提名邓蓉女士为监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该议案将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邓蓉女士:女,1978年9月出生,持有中南大学会计学学士和北京交通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曾任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财务核算与税务管理部总经理、财务管理中心会计管理部总经理、华润双鹤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总经理、会计管理总监、业务财务部总经理、财务职能部总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邓蓉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邓蓉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单位任职而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3一035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3年7月17日(星期一)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3年7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7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股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0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3年7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湖街道观澜高新园区观清路1号华润三九医药工业园综合办公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提案经公司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以上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时间: 2023年7月11日-7月14日9:00-16:30,7月17日9:00-14:30。
3.登记地点:华润三九医药工业园综合办公中心503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 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5-83360999-393042、398612、393692;传真:0755-83360999-396006;邮编:518110。
6. 会议费用: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999;投票简称:三九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7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法人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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