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3-028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71,463股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6月27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柳新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
(四)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并于2021年12月9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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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46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6月27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71,463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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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22,063,992股增加至122,235,455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6月8日出具了《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38871号),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止2023年6月6日,公司已收到246名股权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投资款6,671,625.33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71,463.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6,500,162.33元。
2023年6月19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4,864,832.87元,公司2022年基本每股收益为2.6614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122,235,455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2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1,463股,约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1%,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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