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3年06月21日 03:0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3-56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八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51)。

2023年6月2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杭州汽轮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通知》,提议在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汽轮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89,715,889股,持股比例为58.68%。本次控股股东杭州汽轮控股有限公司增加临时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作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新增的议案。

因上述临时提案的增加,原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表决项相应增加议案: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内容详见附件。除此之外,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原议案等其他事项不变。

增加临时提案后,更新后的完整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2023年6月21日公告:《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公告编号:2023-57)。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的议案

因杭州汽轮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以及上市公司分红送股,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章程修正案对照表》。

上述变更注册资本及章程修改以工商登记机构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章程修正案对照表》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3-57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八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八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47)。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6日。

B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股权登记日之前的第3个交易日2023年6月19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6月2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汽轮动力大厦三楼304会议室。

会议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18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7、2023-48、2023-49、2023-52、2023-53、2023-54、2023-56)。

2、特别提示:议案3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及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可采取亲临公司、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 16:30前。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出席现场会议。

2、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东新路1188号汽轮动力大厦

邮编:310022

电话:王财华(0571)85784795、李晓阳(0571)85780438

传真:(0571)85780433

邮箱:wangch@htc.cn、lixiaoyang@htc.cn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771”,投票简称为“杭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3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 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表决意见如下: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5、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投票指示,应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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