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3-028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86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年报问询函中所提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就年报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回复说明如下:
问题一、年报显示,你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508.61万元,同比下降26.53%,其中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33.50万元,同比下降46.33%。你公司液晶显示屏及模块产品毛利率为11%,同比下降8.39个百分点。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连续三年为负,扣非后净利润连续十一年为负。
(1)请你公司说明2022年度、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下降原因,你公司为提高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回复:
1、2022年年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原因: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08.6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877.36万元,同比下降26.53%,主要原因是:①受经济大环境影响,2022年公司国内大客户及海外客户需求整体呈下降趋势,客户订单量减少;②公司经营管理层为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适当提高了客户新项目导入标准,严格控制负毛利产品项目接单,导致公司整体新项目有所减少。
2、2022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同步下降原因:
2022年第四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33.5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86.71万元,下降比率为46.33%,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下降比率高于全年,主要原因是:格力为公司第一大客户,该客户2022年全年实现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316.1万元,集中体现在2022年前三季度,2022年第四季度需求量急剧下降,从而导致该客户当季销售额较上年同期下降860万元。
3、改善措施: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08.61万元,同比下降26.53%,液晶显示屏及模块产品毛利率为11%,同比下降8.39%,公司为提高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将积极采取以下各项措施:
①改善产品盈利水平:2022年度,液晶显示屏及模块产品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是终端客户下调交易价格,但公司产品制造成本未能同比下降,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呈下降趋势,公司针对这种情况,将进一步调整低毛利和负毛利产品销售策略,适当降低负毛利产品接单规模,同时加大原有客户新项目的开发力度,提高整体的接单量;
②有序推进2022年度已开发新项目实现量产:公司对已经开发的重点客户及重点项目实行专项管理,确保在2023年顺利实现量产。2022年度,公司重点推进开发了富士康新项目,该项目综合毛利率高于公司目前整体平均水平,原计划在2022年下半年实现量产,但该项目在上半年完成样品测试后,由于客户终端产品量产时间推迟,量产时间延迟到2023年上半年,2023年1-5月该客户实现收入已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③海外客户开发;海外客户毛利率高于国内客户,公司将引进专业人才,成立专业团队,建立激励机制,加大海外客户的开发投入和拓展力度,促使2023年海外客户出货量显著提升;
④加强内部管理:降本增效,改善供应链效率,降低公司整体采购成本,改善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良率;加强日常费用管理,降低职能部门的日常运行费用。
(2)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54.64%。请你公司说明前五名客户中是否存在新增客户,如是,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相关要求披露其名称和销售额,并进一步说明公司与该客户开展的业务类型、相关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回复:
2022年公司前五大客户近三年年销售额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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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公司前五大客户已合作数年,均非2022年度新增客户,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结算方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票据,属于货币性资产交易,与客户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相关业务具备商业实质。
(3)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内液晶显示屏及模块、触控显示模组的业务开展模式与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差异,你公司是否存在将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列入上述产品收入的情形。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类型分为液晶显示屏及模块和触控显示模组,以自主生产为主,根据产品制造需求部分工序委外加工,业务开展模式与以前年度不存在差异,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列入扣除事项,不存在将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列入上述产品收入的情形。
(4)请你公司说明截至目前2022年度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销售退回的情形,如存在,核实并说明销售退回涉及的具体原因和金额。
回复:
当公司产品发生销售退回,首先对销售退回产品进行鉴定,区分客户责任和非客户责任,客户责任直接或由客户承担返修费用返修后退还给客户,非客户责任,公司进行返修后退换货给客户,不可返修销售退回产品计入当期费用同时冲减应收账款。截至目前,2022年度主营业务期后销售退回均为客户零星销售退回,销售退还数量为3,348片,金额合计9.1万元,不存在大额跨期销售退回,不存在调整2022年营业收入的情况。2022年度期后发生销售退回的明细和后续处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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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请你公司结合问题(2)、(3)的答复,进一步核实并说明你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是否符合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中“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要求。
回复:
2022年营业收入扣除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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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2年度前五大客户实现营业收入7,381.27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54.64%,均非近三年新增客户,交易类型也未发生变化。
2022年度营业收入均为货币性资产交易且不存在关联交易,无新增贸易业务收入,交易类型与以前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具备商业实质。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包括房屋租赁收入、废品处置收入、材料销售收入,扣除原因为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中“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要求。
(6)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于收入确认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内容、相关审计程序涵盖的科目金额和比例等,并对公司营业收入是否真实、准确以及营业收入扣除是否完整发表明确意见。
年审会计师回复:
1、针对收入的真实、准确性,我们实施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相关收入确认政策,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关注报告期内是否保持了一贯性原则。
(2)了解和评价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完善,确定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并选取样本执行穿行测试及控制测试,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3)对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挑选样本执行函证程序,对于未回函和回函不符的客户执行替代检查程序,检查客户订单、出库单、销售发票、对账单或期后回款记录等资料,以核实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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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营业收入执行细节性检查测试
①检查销售合同,重点关注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付款条件、结算方式、退换货条件、后续服务及附加条款,同时还关注商品交货及运输方式。
②选取销售订单样本,检查销售及发货情况,取得发货及对方验收单据,检查是否符合收入确认原则;同时挑选样本检查出入库单据、运输单据、银行单据、定期对账单等资料,核实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③对于出口业务,重点检查出口报关单、发货单、出口销售发票等单据,同时检查企业是否与国外客户定期对账,按照确认的对账单金额开具发票,检查出口运输合同等。
④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10天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执行截止测试,核对出库单、客户签收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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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应收账款执行细节性检查测试
①取得本年开票明细清单,核对税务申报开票收入,测算本期增值税销项税额是否正确,检查报告期内确认的应收账款与开具的发票金额是否一致。
②对应收账款当期回款及期后回款情况进行查验,取得回款银行回单,检查回款日期、回款金额、付款人,并与开票公司名称、开票金额进行核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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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执行以上核查程序,检查获取的审计证据,会计师认为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真实、准确。
2、针对收入扣除的真实、准确、完整性,我们实施了如下核查程序:
了解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的判断和区分,检查其划分的依据是否合理准确,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取得营业收入扣除明细表,执行检查及分析程序,关注是否按规定要求列示所有的营业收入扣除项目,是否存在将其他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收入混同的情况;
结合公司行业模式、自身经营特点关注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是否能够形成稳定业务模式、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审慎判断是否与公司正常业务相关;
与管理层沟通了解闲置资产出租情况,实地查看已出租办公场所、厂房情况;获取租赁合同,检查约定的租赁条件、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与租赁收入明细表进行核对;检查租赁收入计算的准确性;
获取材料销售明细表,抽取记账凭证,检查销售合同、销售单、销售发票、银行回单等单据;
获取废品销售收入明细表,抽取记账凭证,核查销售发票、银行回单等单据。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将与主营业务无关的物业租赁收入、材料销售收入、废品处置收入确认为营业收入扣除项目是合理准确的,营业收入扣除完整。
问题二、你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强调事项段涉及你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顺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智能”)搬迁事项,该搬迁事项对你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很可能造成不利影响,预计2023年营业收入可能大幅下降,导致对你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你公司董事林萌、监事吴晓丽对《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投反对票,林萌反对理由包括:“紧急签署的《租赁合同》到现在为止已经过去快一个月,但装修等工作均未启动进行,搬迁遥遥无期,大客户的审厂和订单交付存疑,今年的营收目标是否能够实现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吴晓丽反对理由包括:“作为上市公司唯一主营业务子公司的搬迁事项,事务所已经重点关注,但本人从未收到事项进展过程中任何相关文件以及会议履行程序。”
(1)报告期末,你公司在职生产人员人数为164人,同比下降49.23%。请你公司结合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报告期末生产人员人数下降等情况,自查工业智能搬迁事项是否在2022年度已对你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如是,进一步自查你公司在前期披露的公告中是否充分提示相关影响。
回复:
2022年期末和上年同期在职生产人员人数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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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生产人员的用工采取两种方式:合同工和劳务派遣工,公司根据生产订单情况及时调整劳务派遣工的用工人数,控制人力成本。
2022年全年营业收入规模减少,生产人员人数整体呈下降趋势,2022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2,533.50万元,同比下降46.33%。
由于公司第一大客户格力订单在第四季度大幅下降及富士康新项目未能如期量产,公司及时调整了劳务派遣工的用工人数,导致2022年期末在职生产人员人数大幅下降。2023年,随着生产订单的恢复,目前生产人员已上升至247人,其中劳务派遣工人数为100人。
公司持续根据订单情况及时调整劳务派遣工的用工人数,导致2022年期末在职生产人员人数波动,与全资子公司工业智能搬迁无直接关系,工业智能搬迁事项未对2022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2)请你公司说明搬迁事项是否已制定明确的搬迁方案、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预计搬迁时长及产生的各项费用,截至目前搬迁工作的最新进展,你公司如何减少搬迁事项对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回复:
目前公司已确定了新的经营场所,签订了租赁协议;公开招标了经营场所装修工程承包方,并已进场装修,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以上事项未达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在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后实施。
公司管理层正在商讨制定整体搬迁方案,待搬迁方案整体确定后履行相关的内部审议流程。截至目前,预计搬迁发生的各项费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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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公司已确定了新的生产经营场所,签订了5年期租赁合约,出租方为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并已根据生产需求设计完成了装修方案,装修工程已启动,装修承包方为深圳市煌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预计在2023年6月底之前完工,装修完成后公司将启动搬迁工作,预计整体搬迁工作全部完成时间为1个月左右。
在整个搬迁过程中,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保障和降低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①客户订单交期保障:公司依据客户需求、自身库存情况,与客户积极沟通公司搬迁事项和如何消除因搬迁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在正式搬迁前将适度加大生产力度,根据客户需求提前生产备货,在搬迁期间及前后,保障客户订单交期,将因搬迁造成的不利因素降到最低。公司在装修完成后启动搬迁工作,预计整体搬迁工作全部完成时间为1个月左右,搬迁工作将不会影响客户订单的交付及后续的业务开展。
②员工安置及新员工招聘:制定完善的搬迁补贴政策,了解员工因为搬迁而面临的生活困难,给与相应的解决方案,促使员工跟随公司一起到新的生产经营场所工作。同时针对部分员工确实不愿意去新的经营场所工作,提前自行或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聘新员工及进行培训。
③分步搬迁:在搬迁过程中,公司将采取整体规划、分步搬迁的方式组织搬迁工作。根据产品生产线产能状况和订单情况,规划搬迁次序,以新旧生产车间同类型产品生产线不同时停产为目标,分步施行搬迁工作。公司在本次搬迁的同时,将对部分已达使用寿命的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提高后续的生产效率,将影响程度降低。
(3)请你公司结合问题(2)的回答,认真自查搬迁事项是否导致你公司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第(五)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你公司是否需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结合问题(2)的回复,公司认真自查搬迁事项,认为现有生产经营场所正常使用中,新的生产经营场所正在装修中,预计将在装修完成后启动搬迁工作,且公司已提前备货保证客户订单交付并分批搬迁,对生产经营和接单不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不会导致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第(五)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出现,不需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工业智能搬迁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导致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五)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
(4)根据你公司2023年3月25日披露的对本所关注函的回复,你公司正在与深圳市玉塘长圳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玉塘长圳”)就搬迁和赔偿工作进行沟通。请你公司说明相关沟通的最新进展情况,剩余搬迁补偿款是否可以收回。
回复:
因公司未按照租赁合约解除协议如期完成搬迁工作,按照目前协议剩余搬迁补偿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玉塘长圳在催促公司搬迁时,向公司发出了《搬迁告知函》要求公司尽快搬迁,公司派专人与玉塘长圳保持良好沟通,如实汇报了公司场地清租进展、新厂房的租赁和装修进度、员工安置计划等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分别与三家分租方(包括:深圳市源丰达塑胶五金有限公司、深圳市正鑫房屋中介有限公司、深圳市鑫瑞辉腾电子有限公司)签订了解除租赁合同协议并按协议支付了部分赔偿款,剩余一家分租方深圳市宏荣盛实业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解除协议正在协商中,公司新的经营场地目前已进场装修,预计在2023年6月底之前完工,装修完成后启动搬迁工作。公司在开展上述工作的同时与玉塘长圳持续沟通进展,公司认为剩余搬迁补偿款在搬迁完成后可以收回。
(5)请你公司认真自查搬迁事项相关方是否向你公司提起诉讼、仲裁,如是,进一步核实相关诉讼、仲裁是否已触及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公司全资子公司工业智能搬迁事项相关方主要为租赁出租方(玉塘长圳)和分租方(包括:深圳市宏荣盛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源丰达塑胶五金有限公司、深圳市正鑫房屋中介有限公司、深圳市鑫瑞辉腾电子有限公司),截至目前,相关方未因搬迁事项向公司提起诉讼、仲裁的事件。
问题三、你公司董事林萌在对《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投反对票的理由中称:“对五大供应商的统计存在重大错误,长沙触控应当为公司第一供应商。”监事吴晓丽亦在反对理由中称:“长沙触控作为委外加工供应商年度加工金额已超800万,不列入前五大供应商的逻辑和理由不成立。”请你公司详细说明与长沙触控开展的业务内容,长沙触控与你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相关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你公司与长沙触控发生的业务金额,你公司未将长沙触控列入前五大供应商的原因,年报中披露的前五大供应商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长沙触控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承担公司LCD、LCM产品部分前段工序的生产加工,2019年12月,公司将长沙触控100%股权对外转让,长沙触控股权转让后,公司LCD、LCM产品部分前段制造工序仍继续委托长沙触控加工生产,制造所需的原材料由公司采购提供,长沙触控受托加工生产,公司向长沙触控支付委托加工费。
因公司原董事赵聪先生在长沙触控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至2020年1月19日,因此,自赵聪先生辞任长沙触控前述职位之日起的未来十二个月内,长沙触控仍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长沙触控之间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公司在2020年、2021年年报中披露了关联期间的委托加工费交易金额,关联关系于2021年1月19日终止。近三年公司与长沙触控之间因委托加工业务发生的交易额(含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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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历年在年报中披露的前五大供应商为原材料采购供应商,以原材料实际入库信息为基准进行统计,为不含税采购入库金额,因委外加工是产品制造的部分加工工序,故所有委外加工费均未计入前五大供应商统计范围。
公司2022年前五大原材料采购供应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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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公司2022年度供应商采购真实、准确性,我们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对采购与付款循环实施穿行测试及控制测试,检查采购循环内控制度是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
(2)检查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检查合同中采购内容、验收条款、支付条款、退换货条款等重要条款。
(3)选取采购订单,取得采购入库及验收单据,检查采购及入库情况,同时检查付款记录、与供应商对账单等,对于进口业务,重点检查进口报关单、发票、采购代理合同等单据。
(4)选取样本实施函证程序,确认存货与应付账款的余额,并与采购发票、入库单进行核对,检查采购业务的真实性。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2022年年报中披露的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真实、准确。长沙触控作为公司的受托加工单位,2022年度向其支付委外加工费853.21万元,业务内容真实、交易金额准确。
问题四、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3,558.5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827.81万元,账面价值1,730.76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率为51.36%,同比上升22.15个百分点。
(1)请结合你公司营业收入下降情况,说明在存货减值测试过程中选取的估计售价是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货进行清查并逐项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按照存货成本与预计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参数确定标准如下:
1、估计售价: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或订单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或订单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因客户取消订单或根据客户的预期提前备货等原因形成的没有相应执行销售合同的存货,由业务人员根据市场最新情况予以评估,确认估计售价。具体的取数依据:①估计售价取近六个月销售的平均价格与最近一个月售价相比孰低者;②若最近六个月没有相关的合同或订单,估计售价则由业务部门根据当前市场行情逐项进行判断。
2、估计的销售费用:估计的销售费用为估计销售额乘以销售费用率,销售费用率为测试当期销售费用除以当期销售收入。
3、相关税费:估计的相关税费为估计销售额乘以相关税费率,相关税费率为测试当期税金及附加发生额除以当期销售收入。
估计售价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主要参数,公司产品为定制化产品,对于因陈旧、技术更新等原因形成的呆滞存货,包括原材料、半成品、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存货由销售人员、采购人员逐项确认其市场价值,对已无市场价值的存货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2年期末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40.98万元。
对于非呆滞存货,按不同产品类型进行存货跌价准备测试:
①可直接销货的库存商品:有客户订单的库存商品,以近六个月的平均售价和最近一个月售价孰低者为估计售价;暂时没有相应销售订单的库存商品,由业务人员确认其估计售价,然后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的差额作为可变现净值。当可变现价值低于产品成本时,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2年期末,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2.66万元。
②进一步加工的原材料和半成品:公司根据产成品的 BOM 确认需测试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半成品对应的产成品型号,相应的产成品经过测试不存在减值的,对应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半成品不减值,相应的产成品测试存在减值的,对应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半成品按照产成品估计的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所需的成本,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确认其可变现净值,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2年期末,公司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半成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99万元。
③策略备料:2021年由于玻璃和IC价格快速大幅上涨,公司进行了部分策略备料,后由于客户需求变化或取消订单未能及时消耗,2022年期末根据市场最新交易价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6.18万元。
存货减值测试过程中选取的估计售价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年审会计师的回复:
针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我们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取得公司存货库龄明细表,了解公司对存货保管、储存的政策,执行存货监盘程序,重点关注存货的品质状况,观察存货的残次、毁损、滞销以及其他减值情况。
(2)了解公司计提存货跌价的政策及程序,检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方法是否前后一致、是否恰当,获取公司年末存货减值测试表,执行分析及重新计算程序,检查存货跌价计提是否充分,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3)对需要计算的可变现净值所涉及的重要假设进行评价,例如检查销售价格和至完工时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是否准确合理。
(4)对于在存货减值过程中选取的估计售价,我们检查了公司近期同类型号产品销售订单价格,近期无同类型号产品合同或销售订单的,检查销售及采购人员的询价依据,复核其计提的存货减值是否充分正确。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存货减值测试,本年度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充分、合理。
(2)请说明你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自查你公司原材料采购、存货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回复:
1、公司2021年、2022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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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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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2022 年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3,558.5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余额1,827.8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率为51.36%,同比上升22.15个百分点,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下降,存货余额下降,以前年度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占比提高,导致2022年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原材料采购、存货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供应商管理规范、供应商开发和绩效评价制度、采购人员管理和廉洁制度、采购招标制度、物料采购策略指导、采购价格审批制度、仓库收料、发料、盘点和安全管理制度等等,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经自查不存在重大缺陷。
问题五、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403.30万元,坏账准备余额1,413.19万元,账面价值2,990.10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率为32.09%,同比上升10.06个百分点。针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请你公司说明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相关回款情况与以前年度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2022年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403.30万元,坏账准备余额1,413.19万元,账面价值2,990.10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率为32.09%,同比上升10.06个百分点,期末应收账款按单项和账龄组合分别提坏账准备,详细如下:
1、单项计提:2022年期末按单项计提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163.75万元,全额计提,较上年同期增加11.4万元;
2、账龄组合计提:2022年期末按账龄组合计提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239.55万元,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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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按账龄区间对比,2022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率较上年同期为下降趋势,但合计计提比率是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由于营业收入下降,应收账款总额下降,但应收账款账龄在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金额变化不大,但其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较上年同期上升10.07%。
截至目前,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期后均及时回款,2023年1月1日至目前应收账款回款金额2,967.22万元,结算账期和结算方式与以前年度相比均未发生变化,未新增坏账准备,2022年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应收账款,我们执行了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公司的收入确认原则、结算方式、销售政策、信用政策,与以前年度相比,是否存在政策改变,关注政策改变的原因及合理性。
(2)获取应收账款按客户列示的账龄余额明细表,期初与期末余额进行对比,分析是否存在超过信用期的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放宽信用征信的情况。对于新增大客户、报告期变动幅度大的客户、账龄长的客户核查原因,关注是否存在新增大客户突击增加收入的情形。
(3)抽取样本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对本年新增销售客户、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客户以及虽然余额较小但交易额重大的客户等执行发函程序。
(4)分析管理层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与同行业进行比较分析。
(5)通过比较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数和实际发生数,分析期末应收款项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应收款项函证程序,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
(6)获取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预期信用损失率的计算方法是否与企业会计政策一致,是否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重新计算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2022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准确、充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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