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年05月30日 03:00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3172 证券简称:万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69号),公司已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8.00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822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00万元变更为13,338.00万元,公司总股份由10,000.00万股变更为13,338.00万股。

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类型将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对《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最终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对《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代理人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30日

证券代码: 603172 证券简称:万丰股份 公告编号: 2023-002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5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红红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公司监事总人数(3人)的100%,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昌文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尚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尚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以真实交易为背景,未违反银行票据使用的相关规定,上述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款项均用于募投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绍兴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绍兴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绍兴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有利于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且交易价格系参考评估价值确定。本次收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收购绍兴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表决结果:3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 603172 证券简称:万丰股份 公告编号: 2023-001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3年5月24日以短信及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俞杏英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且不存在受托出席及代理投票的情形。公司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921号《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尚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尚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绍兴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绍兴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绍兴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有利于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且交易价格系参考评估价值确定。本次收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收购绍兴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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