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重股份(002667)5月15日晚间公告,公司拟向鞍山新融兴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出售持有的鞍山鞍重80%股权、辽宁鞍重80%股权、湖北东明49%股权、江苏众为49%股权。本次交易合计转让价格为2.68亿元。本次交易旨在进一步聚焦公司新能源主业、优化产业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鞍重股份将持有鞍山鞍重20%的股权、辽宁鞍重20%的股权,鞍山鞍重、辽宁鞍重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再持有湖北东明、江苏为股权。
鞍山新融兴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鞍重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杨永柱控制的企业。从鞍山新融兴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结构看,杨永柱和温萍分别持有65%和35%的股权。
杨永柱、温萍为鞍重股份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据鞍重股份2023年一季报,杨永柱、温萍分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6.52%和1.15%,系公司第3和第5大股东。
虽然杨国柱已经不是鞍重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但是双方一直存在业务往来。2022年1月28日,鞍重股份公告,拟向杨永柱借款9000万元,借款期限为自借款资金到账之日起6个月,借款的年利率为3.7%,本次借款以公司持有的鞍山鞍重100%股权和湖北东明49%股权作质押,鞍山鞍重以其拥有的有形及无形资产作为质押。
鞍重股份还于2022年3月18日公告,拟向杨永柱再次借款,借款额度为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高于2.1亿元,借款期限为自借款资金到账之日起6个月,借款的年利率为3.7%。本次借款以公司持有的辽宁鞍重100%股权、湖北鞍重100%股权及辽宁鞍重、湖北鞍重拥有的有形及无形资产作为质押。
今年3月,鞍重股份曾披露过关于出售鞍山鞍重等公司股权的公告,但与本次相比存在一定差异。据鞍重股份彼时公告,公司拟在上海联交所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鞍山鞍重100%股权、辽宁鞍重100%股权、参股子公司湖北东明49%股权、江苏众为49%股权。
鞍重股份在4月23日公告,公司收到上海联交所通知,在前述挂牌期内,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如公司未来再次挂牌,将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鞍重股份目前已经完成主营业务的转型,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主要来源于锂资源等相关业务,公司的主营业务已经变更为锂矿选矿、基础性锂电原料锂盐加工及冶炼业务。
鞍重股份出售重型机械业务相关资产包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战略转型需要,回笼资金,加快推进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步伐。由于出售的资产中包含振动筛业务、PC生产线业务等业务或资产,一方面,此类业务均与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不同,因此鞍重股份打算予以剥离,另一方面,鞍重股份之所以采取捆绑出售的方式,主要还是希望避免个别资产遗留在上市公司成为业务发展负担。
鞍重股份在5月15日晚最新披露的公告当中也表示,通过本次交易可以使公司能够更好地聚焦新能源主业,减少机械制造相关业务亏损给公司带来的影响,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和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的同时,还能充沛公司的现金流,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支持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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