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5月10日 02:4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5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罗永忠先生主持,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商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向购买该公司房产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商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号)

2023 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商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向购买该公司房产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商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2023 年5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罗永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26,155,000股,占总股本的5.97%)提交的《关于提请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案函》,提议将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商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罗永忠先生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其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增加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公司公告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2)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广场A座19层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上述提案内容均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5日、2023年4月29日、2023年5月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内容。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第11项、第13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等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件进行登记,并请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件须在2023年5月22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5、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09:00至17:30;

6、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广场A座19层董事会办公室

7、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静

电话:028-61777787

传真:028-61777787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广场A座19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0000

8、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与会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9、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72;投票简称:川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一、议案表决

二、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丽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部分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号),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罗丽华女士计划在2023年2月8日起至2023年8月7日期间(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数4,382,600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1.00%)。

公司于2023年5月8日收到罗丽华女士出具的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5月8日,罗丽华女士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的进展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罗丽华女士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丽华女士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罗丽华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商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经董事会审批的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商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物联”)为购买房产的商家办理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川润物联主营产业互联网项目和数字供应链服务,目前已建成“川润数字化供应链服务中心”项目。为加快推进川润物联开发项目销售进度,根据项目需要,按照银行政策和行业的商业惯例,川润物联拟向购买该公司房产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其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担保额度1亿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银行资信、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等因素综合选择合作银行使用剩余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系购买川润物联公司开发的房产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贷款银行与购房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至购房人所购房屋正式办妥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权证和/或房地产他项权证交由贷款银行执管之日止。

3、担保金额: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具体数额以实际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4、其他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四、项目概况及流程说明

1、项目待售面积:52,624.65㎡

2、项目待售数量:414套

3、按揭办理流程:川润物联公司收集贷款人相关个人证件、收入证明等相关资料,交贷款银行审核,通过后,贷款银行与贷款人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并办理产权证及他项权证,贷款银行收证后发放贷款。

五、董事会意见

根据项目开发需要,按照银行政策和行业的商业惯例,川润物联为购买项目房产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其中,被担保人系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资信状况良好且单项担保金额不大,担保数量有限。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相关项目房屋销售,加快资金回笼。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系按银行为商家提供按揭贷款的商业惯例和相关规定办理,风险基本可控。本次银行按揭贷款担保事项有利于加快项目推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累计对外担保余额89,382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1.08%。除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均未发生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外其他有关主体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本次实际担保额度以具体签署合同为准。

八、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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