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事宜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事宜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2023年05月09日 09:15 上海证券报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事宜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9日顺利完成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等有关人员。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董事长:龙九文

2.副董事长:黄元政

3.其他董事成员:杨宇、郑正国、谭竹青、从鑫、刘建军、杨艳(独立董事)、易宏举(独立董事)、谭永东(独立董事)、周奇才(独立董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会成员任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组成人员

1.战略委员会:龙九文(召集人)、郑正国、杨宇、从鑫、谭永东

2.提名委员会:周奇才(召集人)、谭永东、龙九文

3.审计委员会:杨艳(召集人)、周奇才、黄元政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易宏举(召集人)、杨艳、刘建军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且召集人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刘春雷

2.其他监事成员:王佳、刘彬、张波(职工监事)、朱敏(职工监事)

上述监事会成员任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第五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

1.总经理、总工程师:郑正国

2.副总经理:黄文斌、黄建湘、张薇薇、李进

3.财务总监:张薇薇

4.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

5.内部审计负责人:刘慧娟

上述人员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其中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均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均符合任职的相关要求。上述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简 历

1.张波,男,中国国籍,汉族,1982年12月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长江集团株洲车辆厂工艺员、设计员,天桥起重技术中心机械所工程师、设计所所长、新品项目部部长。现任公司销售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张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朱敏,女,中国国籍,汉族,1981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在杭州市环保宣教中心从事宣教、培训工作,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从事内勤、项目助理工作,现任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生产部采购员、女工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朱敏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5,028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黄文斌,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汉族,1982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2004年5月,供职于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任《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体制改革》《乡镇企业、民营经济》《高新技术产业化》等刊物主编;2007年8月进入天桥起重,历任证券事务部综合管理员、副主管、主管、副部长、部长,战略发展部部长、天桥配件总经理、华新机电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黄文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4.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4.黄建湘,女,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潍柴动力株洲齿轮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部长、生产制造部部长、桥齿轮事业部部长、副总经理;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专员;众普森科技(株洲)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2022年6月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华新机电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黄建湘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5.张薇薇,女,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汉族,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株洲市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株洲市国投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薇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6.李进,女,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汉族,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湖南工业大学在读研究生,机械工程师、项目管理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2008年进入天桥起重,历任车间技术员、成本核算员、技术设计员、结构一车间副主任、主任,生产部副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2022年至今任起重机事业部运营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李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7.刘苗妙,女,中国国籍,中共预备党员,汉族,1991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现任天桥起重战略投资中心证投专干。

截至本公告日,刘苗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4.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8.刘慧娟,女,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汉族,1979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毕业于湖南商学院,中级审计师、高级管理会计师。2003年7月进入天桥起重,历任财务部税务主管、会计组长、天桥利亨财务部部长。现任天桥起重风控审计中心副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刘慧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23年5月9日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选举刘春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事宜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2.《关于聘任监事会秘书的的议案》

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聘任奉玮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监事会秘书,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5月10日

附:简历

奉玮,女,中国国籍,汉族,1974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装配车间职工、公司办文员、董事会办公室综合管理员,熊猫烟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证券部综合管理员、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工会副主席、监事会秘书。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9日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3年5月5日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全体董事推选龙九文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选举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委员会的委员及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推选龙九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黄元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聘任郑正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聘任黄文斌先生、黄建湘女士、李进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薇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5.《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聘任黄文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聘任刘苗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7.《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聘任刘慧娟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选举及聘任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事宜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9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深交所交易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新明路266号天桥起重研发中心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龙九文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473,628,1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332 %。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472,581,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593 %。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046,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9 %。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9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54,946,3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86 %。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第五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73,487,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3 %;反对 1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2.《第五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73,487,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3 %;反对 1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73,487,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3 %;反对 1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4.《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473,487,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3 %;反对 1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5.《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473,548,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1 %;反对 6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弃权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4,866,3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4 %;反对 6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2 %;弃权 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4% %。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73,487,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3 %;反对 1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董事、监事2022-2023年度薪酬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73,487,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3 %;反对 1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4,805,8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3 %;反对 1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5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8.《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73,487,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3 %;反对 1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48,788,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7 %;反对 1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124,698,973 不计入该议案的有效表决总数。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3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835 %;反对 1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16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 53,866,933 股不计入该议案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总数。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10.01 选举龙九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72,581,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53,899,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56 %。

表决结果:龙九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 选举杨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72,581,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53,899,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56 %。

表决结果:杨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 选举黄元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72,581,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53,899,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56 %。

表决结果:黄元政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 选举郑正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72,581,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53,899,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56 %。

表决结果:郑正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5 选举谭竹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72,581,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53,899,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56 %。

表决结果:谭竹青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6 选举从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72,581,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53,899,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56 %。

表决结果:从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7 选举刘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72,581,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53,899,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56 %。

表决结果:刘建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11.01 选举杨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72,581,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53,899,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56 %。

表决结果:杨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 选举易宏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72,581,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53,899,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56 %。

表决结果:易宏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 选举谭永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72,581,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53,899,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56 %。

表决结果:谭永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4 选举周奇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72,581,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53,899,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56 %。

表决结果:周奇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关于换届选举股东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12.01 选举刘春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472,581,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53,899,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56 %。

表决结果:刘春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12.02 选举刘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472,581,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53,899,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56 %。

表决结果:刘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12.03 选举王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472,581,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53,899,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56 %。

表决结果:王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文立冰、于书懿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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