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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融资、担保额度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融资额度(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借款、项目贷款、信托计划融资、保理融资、委托贷款、保函、票据等),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的实际需求确定,最终融资额以相关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效率,促进业务发展,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新增对全资、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上述担保额度不包括原有存量担保。担保方式可以是保证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公司或子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股权、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在建工程、存单等)提供担保。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融资和担保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同时,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具体担保业务要求,适当调剂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新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上述融资和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同类型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
二、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
1、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如下:
■
在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可适当调剂预计担保额度。如对新设立或收购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也可在该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额度。
2、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如下:
■
在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可适当调剂预计担保额度。如对新设立或收购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也可在该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截至目前,公司对权属公司担保总额为9.51亿元,2023年度新增15亿元的担保额度不包含存量担保金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济高生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7DR8GB2H;法定代表人:贾为;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日;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龙奥北路1577号龙奥天街广场主办公楼;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专用设备修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仪器仪表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药品进出口等。公司全资子公司济高产发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济高生物总资产90,299.47万元,净资产43,257.80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9,731.19万元,实现净利润13,548.75万元。(经审计)
2、济高产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94DBG85M;法定代表人:贾为;注册资本:300万元;成立日期:2021年6月29日;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龙奥北路1577号龙奥天街广场主办公楼;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住房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市场营销策划;门窗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养老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家政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等。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济高产发总资产90,492.39万元,净资产33,295.57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9,735.15万元,实现净利润-8,167.96万元。(经审计)
3、艾克韦生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98859788J;法定代表人:张国宁;注册资本:1,231.148万元;成立日期:2007年3月16日;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大正路1777号生物医药园中小企业产业基地15号楼1F;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等。公司全资子公司济高生物直接持有艾克韦生物27.22%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艾克韦生物总资产70,085.97万元,净资产38,334.27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1,734.42万元,实现净利润14,389.27万元。(经审计)
4、凯晨生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689800402L;法定代表人:刘姗姗;注册资本:500万元;成立日期:2009年6月3日;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大正路1777号生物医药园中小企业产业化基地15号楼2F;经营范围:生物制品(不含疫苗)的开发和生产、销售;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生物工程;生物医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等。公司控股子公司艾克韦生物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凯晨生物总资产6,638.38万元,净资产4,440.04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848.50万元,实现净利润744.80万元。(经审计)
5、凯景生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306954114Y;法定代表人:刘奕;注册资本:500万元;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4日;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大正路1777号生物医药园中小企业产业化基地6号楼30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等。公司控股子公司艾克韦生物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凯景生物总资产5,466.89万元,净资产2,601.07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6,211.75万元,实现净利润735.95万元。(经审计)
6、旺盛生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38173856L;法定代表人:李春霞;注册资本:10,032万元;注册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成立日期:2002年1月17日;经营范围:生态环境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水污染治理及咨询服务;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固体废物治理;规划设计管理;景区管理;园林景观设计;城乡规划服务;建筑设计;市政工程设计与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工程、环保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矿山工程、机电工程、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不含爆破)、电子与智能化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模板脚手架安装;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旅游项目开发;园林养护;保洁服务;物业管理;软件开发;农业技术开发等。公司持有其51%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旺盛生态总资产114,208.37万元,净资产30,185.03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6,384.62万元,实现净利润-4,226.95万元。(经审计)
7、济高生活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306482205;法定代表人:王华;注册资本:500万元;成立日期:2001年7月10日;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龙奥北路1577号龙奥天街广场主办公楼1702;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酒店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日用百货销售;家政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咨询;票务代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公司持有其6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济高生活服务总资产8,664.39万元,净资产2,454.42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8,100.01万元,实现净利润576.69万元。(经审计)
8、瑞蚨祥贸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754493171Y;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继华;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180号;成立日期:2003年9月25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门窗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线、电缆经营;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日用品批发;家具零配件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家具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箱包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皮革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住房租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等。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瑞蚨祥贸易总资产4,057.68万元,净资产-2,525.24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524.36万元,实现净利润-415.80万元。(经审计)
9、黄金矿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6920353183;法定代表人:张鹏;注册资本:22,000万元;成立日期:2009年7月22日;注册地址:济南国际会展中心A区山东天业国际会展酒店四层;经营范围:矿产品开采技术、黄金生产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黄金制品、铂金制品,珠宝玉器、非金属矿产品、矿山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展览展示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业黄金总资产52,156.25万元,净资产-3,259.35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91,560.99万元,实现净利润2,898.20万元。(经审计)
四、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融资或担保协议,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融资协议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签署,担保协议以届时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五、本次交易履行的程序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融资额度和预计担保额度是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相关法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认为,本次融资额度和预计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评估设定,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对象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担保额度外,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5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86%;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58亿元(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主要为前期因出售房地产、矿产业务子公司股权,导致的原合并范围内担保事项转变为对外担保,已与相关方约定了提供质押担保等保障措施),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3.71%,上述对外担保总额中实际发生的借款余额为6.16亿元。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南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3-025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控股
股东及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关联方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将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及控股股东和关联方实际融资成本,由双方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协商确定。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控股股东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关联方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将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及控股股东和关联方实际融资成本,由双方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协商确定。上述借款额度期限为自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同类型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一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借款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负责实施相关借款事项。
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5,878,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2%,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公司拟向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关联方申请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主要交易方基本情况
高新城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069005571Q;法定代表人:朱前;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持有其80%股权,济南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成立日期:2013年5月24日;住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经营范围:建筑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经营;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经营;土地规划、整理、开发;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建筑材料、普通机械设备的销售;物业管理及咨询服务。
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5,878,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2%,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高新城建总资产1,355,538.98万元,净资产142,384.19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8,238.81万元,净利润-7,019.77万元。(未经审计)
二、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
借款利率将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及控股股东和关联方实际融资成本,由双方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协商确定,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申请借款有利于合理控制资金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推动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关联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定价符合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和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有利于推动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关联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向控股股东和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有利于推动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认可此次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和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需要,推动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借款利率将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及控股股东和关联方实际融资成本,由双方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
五、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公司控股股东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关联方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将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及控股股东和关联方实际融资成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下属子公司CQT控股有限公司将持有的NQM Gold 2 Pty Ltd 100%股权出售给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Yurain Gold Pty Ltd(玉润黄金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6月9日、12月14日等披露的相关公告。
3、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1.66亿元将持有的山东济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济安产业”)100%股权转让给济南舜正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舜正投资”),公司前期为济安产业提供的1.19亿元担保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子公司山东济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因出售子公司股权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
4、经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1.02亿元将持有的济南济高汉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济高汉谷”)70%股权转让给关联方舜正投资,公司前期为济高汉谷子公司齐河济高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4亿元担保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子公司济南济高汉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因出售子公司股权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
5、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项目代建业务,受托管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子公司拥有的项目开发建设工作,委托管理服务费和营销服务费的收取参考市场价格并经各方协商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项目代建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南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3-026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向参股公司天地国际矿业有限公司(简称“天地国际矿业”)提供不超过0.30亿元借款,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借款,借款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经相关方协商一致确定。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参股公司天地国际矿业的经营和业务需要,公司拟向天地国际矿业提供不超过0.30亿元借款,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借款,借款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经相关方协商一致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项。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相关方基本情况
1、天地国际矿业,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贵州省地质矿产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地矿股份”)持有其51%股权,公司持有其49%股权;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日;住所:香港九龙新蒲岗大有街3号万迪广场19H;经营范围:矿产资源风险勘查、矿产资源开发(采、选、冶)及矿产品加工、销售。公司2022年度为天地国际矿业提供财务资助197.67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地国际矿业总资产27,016.58万元,净资产22,238.99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1,501.14万元。(经审计)
2、被财务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情况
地矿股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214411585C;法定代表人:蹇明星;注册资本:13,200万元;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219号;经营范围:地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色金属、贵金属、黑色金属、煤炭等矿产品贸易、其他货物和技术进出口贸易等。地矿股份股权结构:西南能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地矿股份57%股权,西南能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贵州奥达物资有限公司持有其3%股权,西南能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
地矿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按持股比例向天地国际矿业相应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天地国际矿业提供不超过0.30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经相关方协商一致确定。公司与上述参股公司尚未签订相关借款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三、本次财务资助的目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天地国际矿业提供财务资助,系为支持天地国际矿业经营需要。公司向天地国际矿业委派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可以掌握该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具体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控。本次财务资助其他股东均按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督促天地国际矿业按时付息及偿还贷款本金,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参股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条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其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参股公司业务开展和稳健经营;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参股公司业务开展和稳健经营,同时该参股公司其他股东亦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其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总体风险可控,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865.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865.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2%。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南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3-027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简称“《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2022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15号》及《解释第16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15号》和《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南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3-018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街道龙奥北路1577号龙奥天街广场主办公楼1616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公司监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召集人、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王成东先生。
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鉴于2022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2022年末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2年的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度承诺事项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旺盛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商誉减值补偿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融资额度和预计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评估设定,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对象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成东先生、贾为先生、吴宝健先生、沈子羽先生、胡明亮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一、二、三、四、五、六、八、十一、十二、十三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南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3-019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街道龙奥北路1577号龙奥天街广场主办公楼161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要求。会议召集人、主持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守德先生。
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公司2022年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系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度承诺事项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旺盛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商誉减值补偿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参股公司业务开展和稳健经营,同时该参股公司其他股东亦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一、二、三、四、五、六、八、十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南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3-022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完成
2022年度相关业绩等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四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度承诺事项实现情况的议案》,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艾克韦生物”或“标的公司”)2022年度业绩、应收账款清收等承诺事项均完成,其中,艾克韦生物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0,709.22万元,按协议约定加回2022年投入研发费用后,艾克韦生物业绩承诺完成率为228.76%,超额完成了业绩承诺。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打造生命健康和生物科技主业,实现公司业务结构的变革和优化,驱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高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济南高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济高生物”)出资22,865万元、济南高新财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3,920万元、济南高新盛和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3,615万元,收购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陇科学”)持有的艾克韦生物60%股权,同时,西陇科学将其持有的剩余13.7801%股权表决权委托济高生物代为行使,本次收购完成后,艾克韦生物纳入公司合并范围。西陇科学对艾克韦生物2022-2024年税后净利润做出承诺,张国宁对截至2021年6月30日艾克韦生物对非政府机构及非国有控制的企事业单位的大额应收账款清收等事项做出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3日、12月8日、12月1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相关承诺事项情况
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方出具的《承诺函》,相关承诺事项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及补偿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西陇科学承诺标的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4,900
万元;2023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6,300万元;2024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7,800万元;标的公司2022-2024年累计实现经审计后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1.9亿元人民币。前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如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则西陇科学就差额部分于业绩承诺期满后一次性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业绩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为:业绩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间三个年度承诺税后净利润总额-业绩承诺期内三个年度实际经审计税后净利润总额)×贰倍×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
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每年实际用以投入研发费用的50%,且在不超过500万的额度内,在计算承诺净利润完成情况时在实际实现的经审计税后净利润基础上予以加回。
(二)应收账款考核及补偿
张国宁承诺协助艾克韦生物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收回截至2021年6月30日艾克韦生物对非政府机构及非国有控制的企事业单位的大额应收账款,保证到期上述应收账款不会对艾克韦生物造成损失;协助艾克韦生物收回2021年下半年及未来三年即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新增的应收账款(对政府机构及事业单位的应收账款除外),自应收账款形成之日起账期不超过24个月,至24个月末应收账款回收率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三)关于技术成本收回的承诺
张国宁承诺协助艾克韦生物收回截至2021年6月30日未收回的技术成本,若未能按照承诺完成相关技术成本收回的考核指标,将按照补偿措施承担补偿责任,济高生物有权选择行使质押权,或将前述股权评估后直接作价补偿给济高生物,按照评估值冲抵应补偿金额。
三、相关承诺实现情况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艾克韦生物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0,709.22万元,2022年投入研发费用增加归母净利润500.00万元,2022年度完成承诺净利润为11,209.22万元,完成率228.76%,艾克韦生物超额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
(二)应收账款考核完成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艾克韦生物对非政府机构及非国有控制的企事业单位的大额应收账款余额为5,223.89万元,上述应收账款已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收回,已完成2022年度应收账款考核。
(三)技术成本收回承诺完成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艾克韦生物承诺收回的技术成本为2,085,866.42元,上述技术成本已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收回,完成相关承诺。
综上,2022年度艾克韦业绩承诺、应收账款清收、技术成本收回相关承诺事项均已完成,相关承诺方无需对济高生物进行补偿。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南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3-028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母公司2022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净利润80,695,350.17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8,353,177.97元,2022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240,417,383.64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2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政策予以明确规定,其中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大于零;按要求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2022年末,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因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公司2022年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南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3-029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阶段:一审阶段;二审阶段;执行阶段;结案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被告、被执行人
近日,公司收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相关材料,情况如下:
一、达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达沃公司”)与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进展情况
因公司与达沃公司、米元良、刘广庆、丁雪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达沃公司支付公司房屋租金1,652,337.21元、违约金124,049.22元及律师代理费5万元,米元良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刘广庆、丁雪对上述债务按照其在济南达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和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及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当前,达沃公司已履行生效判决认定款项,现已结案。
二、公司子公司山东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永安房地产”)与杨克军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情况
因杨克军与子公司永安房地产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杨克军与永安房地产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永安房地产向杨克军返还40,258,125元及相关利息;杨克军返还永安房地产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天街广场2号楼相关房屋等。目前,判决已生效,永安房地产与杨克军已就该案件达成和解。
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进展情况
前期,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等提起诉讼。近期,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判决公司向投资者支付赔偿款合计约3,523.61万元。针对涉及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公司一直积极与相关投资者沟通解决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和解,最大限度维护公司权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部分投资者达成和解。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诉讼时效已于2022年10月25日到期。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正积极采取措施,有效解决公司诉讼事项,化解诉讼风险,维护公司权益。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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