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取得控制权。此合并事项属于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追溯调整2022年度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蔡瑞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素英、财务总监梁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更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蔡瑞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素英、财务总监梁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蔡瑞雄主管 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素英、财务总监梁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蔡瑞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素英、财务总监梁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更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蔡瑞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素英、财务总监梁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蔡瑞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素英、财务总监梁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立更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简称“解释第16号”),按解释第16号要求,对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交易将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根据新旧政策衔接规定,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2022年末数进行调整如下:
■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3-029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2名,苑欣监事委托陈旭东监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临时召集人罗志刚先生主持,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通过公司出租物业涉及关联交易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向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租物业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增加公司的业务收入,同时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98 证券简称:广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30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6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30日
至2023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至7已经 2023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2023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会议决议公告均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持上海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上海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3204室
邮政编码:510623
电话:(020)37850968
传真:(020)37850938
联系人:姜云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
授权委托书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3-031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风力、
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协议所涉项目相关合作事项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 本协议投资事项为投资意向,所涉具体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项目进度和实施周期存在不确定性,在实施过程中受多方综合因素影响存在变动的可能,具体以公司投资项目决策和信息披露为准。
●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 当前计划投资总额仅为初步预估金额,实际投资规模将根据后续具体项目推进确定。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23年4月在天津市与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杨柳青镇、张家窝镇、精武镇、王稳庄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署《投资开发协议》(简称“本协议”)。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1、甲方: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人民政府
2、乙方: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签订本协议无需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的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由新能源公司发挥在新能源领域的投资运营专业优势,在天津市成立北方区域总公司,并在西青区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在辛口镇、杨柳青镇、辛口镇、张家窝镇、精武镇、王稳庄镇投资建设风力、光伏发电项目。
(二)合作内容
1.乙方计划在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杨柳青镇、张家窝镇、精武镇、王稳庄镇五个区域内建设容量约750兆瓦风力、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总投资约58亿元。
2.乙方在天津南站科技商务区成立北方穗发(天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最终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金5,000 万元,该公司作为乙方北方区域总公司,将承担北方区域风力、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等一体化工作。
3.乙方在西青区辛口镇成立天津西青穗发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最终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金5,000 万元,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维护。
4.天津西青穗发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积极参与项目配套道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提供有力支持,保障项目落地实施。
5.甲方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支持该项目开发建设,协助办理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相关审批手续,协助办理项目所需合规性建设用地等相关手续,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项目的启动、落地创造良好建设运营条件。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能源公司此次签订投资开发协议,将充分利用天津区位优势,开拓北方市场,加快推进全国布局,构建新能源产业品牌。同时,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建设一批风力、光伏发电项目,加快公司新能源业务在北方区域规模化发展的步伐,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构成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所涉项目相关合作事项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协议投资事项为投资意向,所涉具体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项目进度和实施周期存在不确定性,在实施过程中受多方综合因素影响存在变动的可能,具体以公司投资项目决策和信息披露为准。
(三)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当前计划投资总额仅为初步预估金额,实际投资规模将根据后续具体项目推进确定。
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3-028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5名,张龙董事委托李光董事、曾萍独立董事委托杨德明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瑞雄先生主持,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通过公司出租物业涉及关联交易的决议》(应
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租物业,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租期自2023年5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租金以评估价为基础且高于同区域市场平均租金,每月租金为人民币454,320元。
三、《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一季度安健环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一季度安健环工作情况报告》。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98 证券简称:广州发展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n.sinaimg.cn/finance/cece9e13/20200514/343233024.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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