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2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12)。经事后审核发现,该公告中序号2、序号14议案名称有误,现更正为:《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因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23年4月2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 上午9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新世纪大道1766号吉华集团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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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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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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