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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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18:02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4月14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3)01381号)、《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3)00678号)、《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3)00679号)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23)00674号),根据上述报告,公司已消除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涉及事项的相关影响,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30 号),公司正在积极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和组织回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艺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艺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3-039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8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第五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五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于2023年4月2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杨宇翔先生、康晓丹先生、宋德亮先生、刘晓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杨宇翔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3-043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8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四十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于2023年4月2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刘明先生、蔡素兰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编号:2023-042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15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9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三)本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9:30-11:30、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玮、王东。

联系部门: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919396。

电子邮箱: liwei2@sunseaaiot.com、wangdong@sunseaaiot.com。

传真号码:0755-26030222-3218。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7层。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网络投票程序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3;投票简称:日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项下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项下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项下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3-040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8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资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同意对“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进行终止,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2月25日《关于核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8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240万股,并于2020年6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6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为1,160,6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5,573,029.43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35,066,970.5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6月3日到位。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ZK10097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荐人及商业银行能够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余额明细如下:

三、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

由于市场环境、公司重点业务方向及财务状况这两年逐渐发生变化,公司拟根据发展战略规划终止实施“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2,318.81万元,各项目投入情况情况详见下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52.29万元。

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目前资金紧张,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86.57%,短期借款余额为126,606.83万元。受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等因素影响,2022年度公司现金消耗同比有所增加,银行端融资能力出现下滑。客观上,公司在短期内不具备归还能力,因此公司拟将终止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61,352.29万元、其中处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状态的部分募集资金60,000万元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本次《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上述60,000万元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四、拟终止项目原因

公司本次拟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原因主要系:

1、自2020年以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公司在各地的运营中心建设、当地政企客户开发等重要工作被迫推迟,相应的募投项目实施也被迫顺延。

2、随着公司业务由传统通信设备及工程服务向物联网业务转型拓展,转型过程中公司在面向智慧城市、智慧园区、智慧监狱等产品单品或综合解决方案业务投入较多资源。该类业务主要面对地方政府及大型企业,为其提供利用AI物联网技术赋能服务,提升其治理、管理效率,但总体来看市场回报不及预期。2020年度以来,受国内外经济情况影响,各地政府普遍对智慧城市、智慧监狱、智慧社区、智慧场馆等应用的财政预算趋紧,对上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放缓,而多数企业也相应削减相关服务开支、控制成本,从而导致公司物联网工程类业务的营业收入同比下滑,产品毛利率大幅下降,存货、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余额大幅提高,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持续流出。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6.57%,高于同行及公司历史负债水平,对企业经营业绩的稳定造成极大影响。

3、从稳健经营、降低风险、集中资源、提升效率等方面综合考虑,公司自2021年开始调整经营思路,对智慧城市、智慧园区等物联网解决方案类业务不再重点投入,而该类物联网业务中均涉及到募投项目中的建设内容。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保障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终止“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的建设,本次变更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公司情况及财务状况,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

本次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适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的建设系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发展经营战略所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截至目前,公司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除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外,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一年以上,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3-041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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