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9日 18:0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3-40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浙江燃创增资暨投资西部动力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燃创公司以不高于评估备案对应股权资产评估值的价格收购成都濛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让的西部动力公司20%股权,以1.27元/单位注册资本的价格分别收购辽宁派森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自然人柳宇环所持的西部动力公司15%、3%股权,以1.27元/单位注册资本的价格认缴西部动力公司增资的4,300万元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披露的《关于对浙江燃创增资暨投资西部动力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上述事项已于2023年3月3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彭州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浙江燃创持有西部动力56.64%的股权,西部动力本期被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2、公司于2023年2月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汽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轮控股”)的通知,汽轮控股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5%公司非上市流通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023年3月10日,公司收到汽轮控股的书面通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方案已经国资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公司控股股东汽轮控股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9,008,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转让价格不低于8.95元/股。经汽轮控股的综合评审,最终确定杭州启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杭州启同”)为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拟受让方,汽轮控股与杭州启同于2023年4月3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公司股份的进展暨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股份转让协议》的审批和股权交割事宜尚未办理完成。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郑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家茂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灿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郑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家茂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灿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郑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家茂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灿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3-38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9人,截止2023年4月28日收回有效表决票9张。会议的举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者经审议后,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该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报告期(2023年1月1日一2023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成果,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3-39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公司监事会现有监事3人,截止2023年4月28日收回有效表决票3张。会议的举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者经审议后,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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