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3年04月29日 18:0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3-27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3-28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存在减值风险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商誉、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公告所有数字均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依据及相关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商誉

2.存货

3.其他长期资产

对于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经测算,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计提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减值共计741.96万元。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6,082.25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46,082.25万元。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3-29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2022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646.61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2.55万元,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480.82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当前整体市场环境,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目前经营发展实际资金需求,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2022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目前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等方面的综合考量。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资金需求

2022年国家全面实施种业振兴行动,中央一号文件对种业振兴行动做出具体部署,种业行业在政策支持、法律环境、生物技术应用等方面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处于景气向上阶段。公司是践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落实民族种业振兴的主力军。公司财务状况近几年明显改善,但结合公司未来战略规划,经营规模将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同时为落实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抢占转基因、基因编辑等生物技术制高点,公司加大在技术研发、生产、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投入力度。综合公司各方面资金需求,需要留存一定的现金以满足公司持续发展。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在技术研发、生产、市场开拓等方面持续投入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现阶段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行业发展阶段和战略规划而做出,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将为公司下一步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增强公司竞争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中长期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盈利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公司董事会对此议案的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目前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董事会对此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3-30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福建科力种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

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购福建科力种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2023-06),经公司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福建科力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科力”)股东签订《福建科力种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对价3,117.08万元收购福建科力51%股权。《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交股权转让款分两笔支付,转让方在收到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后10个工作日内配合公司办理标的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条款约定,公司已完成第一期转让款支付,福建科力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公司所持福建科力股权为51%,福建科力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福建科力收到南平市建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4724242662K

2.名称:福建科力种业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耿志民

5.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0年12月13日

7.住所:南平市建阳区闽北经济开发区童游工业园区二期2A-1地1层1#厂房、1-2层1#仓库、1-2层4#仓库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农作物种子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谷物种植;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蔬菜、食用菌等园艺作物种植;农业机械销售;肥料销售;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福建科力种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3-21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9:00在湖南省长沙市合平路638号9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勇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3人。董事刘志勇、袁定江、王伟平、马德华、王义波、杨远柱、林响、桑瑜,独立董事陈超、戴晓凤、高义生、李皎予、颜色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张坚、罗永根因公出差,分别委托董事长刘志勇、副董事长袁定江代其出席和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 公司治理”。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646.61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2.55万元,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0,480.82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前整体市场环境以及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在为本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前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且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前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且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在关联董事刘志勇、张坚、林响和桑瑜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时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 40,000 万元,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融资性保函等;该综合授信保证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不高于市场公布的一年期 LPR利率,授信期限一年。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该授信额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十)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二、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3-22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6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第4、5、6项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及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23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1)。

2、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8楼董事会办公室

2、邮编:410125

3、电话:0731-82183880

4、传真:0731-82183880

5、联系人:罗明燕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权限: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期限: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如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98

2、投票简称:隆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3-23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1点在湖南省长沙市合平路638号公司9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光剑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设立和执行情况。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646.61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2.55万元,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0,480.82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前整体市场环境以及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二、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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