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9日 18:03 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9,094,871.77元。鉴于2022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商业零售业务:

2022年,我国经济发展遇到国内外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党中央领导全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调整措施,出台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推动经济企稳回升,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3%,保持了经济社会大局的稳定。

2022年消费市场受到疫情的影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0.2%,其中商品零售增长 0.5%,餐饮收入下降6.3%。全国网上零售同比增长4.0%,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增长6.2%,网下商品零售下降1.8%。限额以上零售业实体店商品零售同比增长1%,其中生活便利店、超市商品零售增长3.7%和3%,受影响较大的百货店商品零售下降9.3%。

尽管消费发展面临诸多困境,但我国超大规模消费市场优势依然明显。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23年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随着扩内需、促消费政策效应加快释放,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消费市场有望逐步恢复。

第三方支付业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2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报告,2022年支付业务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支付体系运行平稳,银行账户数量、非现金支付业务量、支付系统业务量等总体保持增长。

截至2022年末,全国共开立银行卡94.78亿张,同比增长2.50%。其中借记卡86.80亿张,同比增长2.76%,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7.98亿张,同比下降0.28%。特约商户数量和银行卡受理终端数量有所减少,银联跨行支付系统联网特约商户2,722.85万户,联网POS机具53,556.07万台,较上年末分别减少75.43万户、337.54万台。银行卡交易业务量略有增长,全国共发生银行卡交易74,519.45亿笔,金额1,011.9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34%和0.98%。其中消费业务2,513.44亿笔,同比增长8.42%,金额130.15万亿元,同比下降4.28%。银行电子支付总量小幅增长,银行共处理电子支付业务 2,789.65 亿笔,金额 3,110.13 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45%和 4.50%。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 1,310,241.81 亿笔,金额 337.87 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 0.40%和 4.95%。

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不断完善支付领域政策,加强支付市场监管和行业规范,支付行业受到来自疫情、监管规范及市场竞争形势的影响。随着经济复苏逐步加快,消费市场逐步恢复,居民可支配收入逐步提高,带动银行卡消费业务量和收单交易规模增加,进而促进支付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商业零售业务:

公司商业零售业务以百货业态为主,在北京拥有翠微百货翠微店(A、B座)、牡丹园店、龙德店、大成路店、当代商城中关村店、鼎城店和甘家口百货7家门店,建筑面积共计40.23万平方米。零售业务经营模式包括联营、自营及租赁,以联营为主,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商品销售和租赁业务收入。

近年来,公司持续推进百货门店的生活中心化升级调整,按照市、区对于商圈改造的规划部署,2021年公司实施了翠微店A座和当代鼎城店的调整,翠微店B座、当代中关村店、牡丹园店的调整正在规划推进中。公司持续推动线上与线下、商业与科技融合的进程,推动数字化赋能商业和支付业务的建设,推动商业和支付的融合和协同发展。

第三方支付业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海科融通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2011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全国范围银行卡收单支付牌照),拥有全国范围内经营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从业资质。海科融通主营业务为支付业务及科技服务,在收单业务产业链中,海科融通作为收单机构处于收单业务产业链中游,作为持卡人和商户之间的桥梁,与收单行、银行卡专业机构、发卡行共同完成交易资金的清结算服务。收单机构既是商户接入数字化支付平台的入口,也是支付、清算甚至发卡机构在B端撬动市场交易增长的重要渠道,海科融通作为行业领先的收单机构一手托两端,成为收单业务产业链中的重要支点,为商户提供支付收单服务和数字化科技服务。海科融通的收单业务遍布国内,主要为餐饮、娱乐、服装、零售等行业的线下上千万商户提供收单服务。

海科融通致力于为商户提供整体收款解决方案,围绕商户使用场景需求,开发出传统 POS、MPOS、智能 POS等多种收单产品。随着新兴的移动支付方式的出现,海科融通开发出了聚合码、扫码盒、云喇叭等移动支付产品,以及支持刷脸支付的生物智能识别支付产品,全面满足商户在不同场景的多元化收款需求。旗下聚合支付平台码钱不仅能为线下实体商户提供安全、快捷、稳定的收款服务,而且还提供门店管理、经营分析、到账提醒等数字化经营服务,通过SaaS技术的创新研究与应用,码钱将为线下中小微实体商户提供更多的金融、营销等方面的支持,助力线下商家数字化系统的建设、升级与完善。2022年海科融通完成了“融数平台”的三期建设与运营,形成了自有知识产权的数据平台系统,提高精细化、企业数字化运营水平和服务能力。海科融通积极推进数字人民币收单受理服务,已完成与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指定运营银行的合作协议签署和系统对接,在翠微百货、连锁超市、翠微商圈等商业场景中支持数字人民币支付收款。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66亿元,同比增长13.41%,利润总额-4.71亿元,同比下降363.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9亿元,同比下降365.61%。其中:控股子公司海科融通实现营业收入30.40亿元,同比增长28.96%,净利润-2.75亿元,同比下降231.62%。

零售业务因受门店闭店、缩短营业时间的影响,销售毛利同比下降了20.36%;同时执行减租政策,为租赁商户减租,租赁毛利同比下降60.85%。以上因素导致零售业综合毛利同比下降了20.86%。

第三方支付业务因在收单业务中存在部分标准类商户交易使用优惠类商户交易费率上送清算网络的情形,海科融通需按照相关协议将涉及资金分批次退还至待处理账户,考虑到该事项很可能形成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所涉及资金进行了适当的会计处理,冲减2022年当期损益,导致利润大幅下降。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23 公司简称:翠微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匡振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琳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匡振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匡振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琳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4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无

二、报告期拟增加门店情况:无

三、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商户;商品销售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北京地区消费者。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3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微大厦A座六层第二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并签署股东大会回执,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3年5月18日下午17:00。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翠微大厦六层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翠微大厦六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孙莉、孙慧敏

联系电话:010-68241688 传真:010-68159573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股东及或授权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前到达会议地点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翠微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2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

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颁布的通知对会计政策予以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颁布的通知对会计政策予以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翠微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翠微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翠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8

债券代码:188895 债券简称:21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7日,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匡振兴、徐涛、吴红平、王立生、满柯明回避了公司与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翠微集团”)、北京海淀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淀置业”)关联交易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王成荣、戴稳胜、张伟华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因正常经营配套的需要而发生的,相关协议完整有效,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翠微集团、海淀置业发生的房屋租赁支出、托管支出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072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2,047.93万元,实际发生额差异主要是子公司北京翠微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翠微文化”)与海淀置业签订了《2022年度内租金减免协议》,协议约定海淀置业为翠微文化减免租金25.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将与翠微集团在房屋租赁、房屋托管方面延续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899万元。

2023年度,公司的子公司翠微文化将与海淀置业在房屋租赁方面延续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51万元。

综上,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95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翠微集团是海淀区国资委所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匡振兴,注册资本471,485.9994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会议服务。翠微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1.51%的股份,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2、北京海淀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海淀置业为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运营”)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丽君,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8号优盛大厦1-1316、1318,经营范围为保险兼业代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物业管理;投资管理;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国有资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等。海国运营是海淀区国资委所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19.50%的股份,海淀置业与公司同受海淀区国资委实际控制,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于2010年1月6日、2011年8月5日、2012年12月3日与翠微集团签署《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承租翠微大厦地下一至三层及地下夹层,租赁共计18,609.31 ㎡的房产,租赁期限自签署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与翠微集团签署《翠微大厦房产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租赁期限延长5年,延长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上述协议正常履行中。

2、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当代商城”)于2013年10月31日与海淀置业签署《租赁协议》,承租当代商城地下二层2,950㎡的房产,租赁期自2013年11月1日期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4日,当代商城与海淀置业签署《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租赁协议延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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