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2023年04月29日 18:03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的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为确保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铁股份”)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公司在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公司预计 2023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金额 18 亿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58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12亿元,公司合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3.70亿元。

公司2023年度预计新增担保额度18亿元,新增担保额度用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公司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主要用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融资授信等事项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在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协议的签署事项。

二、本次担保预计情况:

公司2023年度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如下:

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有效期限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可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操作。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附件中列示的公司,除下表所列示公司外,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及发展规划的实际需要,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下属子公司以及本公告日后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四、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因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连续12个月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被担保的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通过。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批准额度内签订担保合同。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实施,具体以有关主体与银行等机构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充分考虑了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2023年度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下属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被担保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被担保方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及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

本次被担保方若涉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担保实际发生或签订担保协议时,公司将按规定要求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或反担保。若未能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控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可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确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可提供担保。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确定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本次担保计划属于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审议通过后,预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1.70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3.70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6.7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58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6.3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12亿元,占上市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3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准则解释第15号中上述涉及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准则解释第15号相关内容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 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 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一一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内容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做出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和减值金额

经测试,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商誉,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1,118,610,527.49元,明细如下表:

注:以上 2022 年计提减值金额为抵减本期转回后的计提减值的本期增加净额。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

2022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658,295.81元,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为: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二)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

2022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7,839,706.66元,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18,049,471.91元,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为: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三)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

2022年度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845,520.53元,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399.12元,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为: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四)存货跌价准备

2022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455,395.84元,转回297,156.32元。其中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769,974.27元,无转回或转销情况;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685,421.57元,转回297,156.32元。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为: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

2022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1,077.10元,转回84,807.86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为: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六)商誉减值准备

2022年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108,232,366.76元,其中香港通达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18,825,113.40元,山东嘉泰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60,174,334.47元,湖南博科瑞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9,232,918.89元。商誉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为:

1、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而资产可收回金额是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的。

2、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对香港通达、山东嘉泰采用了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净值的评估方法对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对湖南博科瑞采用了采用成本法评估资产组公允价值,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对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

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主要假设:

3、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单位:元

根据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出具了文号为“浙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0151号”的评估报告,香港通达及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185,792.28万元,当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71,882.51万元。

根据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出具了文号为“浙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0153号”的评估报告,山东嘉泰及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95,166.66万元,当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36,017.43万元。

根据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出具了文号为“浙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0150号”的评估报告,湖南博科瑞及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为961.22万元,当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2,923.29万元。

三、本次超过净利润30%的计提资产价值准备的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元

续: 单位: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118,610,527.49元,减少公司 2022 年度利润总额1,118,610,527.49元,减少2022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1,118,610,527.49元。上述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减值损失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计提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已对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主要原因及内容

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在2020年同中科恒通(宁夏)新能源储能有限公司签署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型号:隆基340W)销售合同销售含税金额人民币1.936亿元,2021年同中科恒通(宁夏)新能源储能有限公司签署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型号:隆基340W)销售合同含税金额人民币1.35亿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收入确认条件,现予以更正,相应调整了应收账款、预付账款、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应交税费、未分配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本公司管理层在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判断上未能客观谨慎的对相关资产组的未来收入及增长率、毛利率、经营费用、折现率进行预测。现予以更正,相应调整了商誉。

3、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况,现对其各期间占用资金计提利息,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相关报表科目予以重分类。相应调整了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财务费用。

4、本公司根据上述调整的综合影响,重新计提坏账,并对所得税费用进行重新测算,相应调整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资产减值损失、递延所得税资产、所得税费用,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及少数股东权益。

5、本公司将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交易涉及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相应调整了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0年度、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对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比较期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对2020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母公司利润表

(二)对2021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母公司利润表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并发表专项意见,认为:公司编制的《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华铁股份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是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作的合理性更正及调整,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核算更加严谨、客观。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内容及公司相关说明,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六、其他情况说明

由于本次差错更正事项需要对受更正事项影响的过往会计年度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包括涉及更正事项的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披露,公司将自本公告披露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上述受更正事项影响的更正后文件披露。对此次会计差错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5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宣瑞国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是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作的合理性更正及调整,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核算更加严谨、客观。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0)。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袁坚刚先生、孙喜运先生、王泰文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各位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专项基金2022年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专项基金2023年使用计划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2年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等机构签订相关融资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在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协议的签署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最后一个行权期即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将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1,146万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2%。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亦实施完毕,公司将及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董事王承卫、韩文麟、石松山、初红权、唐小明为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前述董事已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18,610,527.49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提交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3)。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下午2:30。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27号一楼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 特别决议事项:议案6《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一、 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27号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名称及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6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第1-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三)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27号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人:郎悦

(五)联系电话:010-56935791 ;联系传真:010-56935788;电子邮箱:langyue@huatie-railway.com。

(六)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的操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976;投票简称:华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注:上述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委托人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5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段颖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0)。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有合法、合规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做出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九)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计提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说明的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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