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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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18:03 上海证券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本次股东大会期间,将同时举行投资者现场接待日活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2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光明中路518号公司办公楼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2日

至2023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叶继跃、张桂玉、叶军、吴善国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 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 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 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 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

(二)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7:00。

(三) 登记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光明中路518号公司办公楼五楼证券投资部。

(四) 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人:张雷

联系电话:0576-83518360

传真:0576-83518360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及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而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中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规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无影响。

特此公告。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公告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共同借款、信用、抵押和保证等方式。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3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以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公司子公司将面临集中的项目建设及投产,涉及到持续的大规模资金支出;为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资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为加强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公司需要充足的资金用于经营周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为232,375,774.8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85,751,906.2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111,446,988.76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336,546,819.45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91,876,3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237,562,900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029,439,234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以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为232,375,774.8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85,751,906.2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111,446,988.76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336,546,819.45元。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涉及轨道交通、橡胶制品、化纤三大行业,下游涉及铁路、城际交通、机械、冶金、电力、矿业、化工、建材和港口等行业,上述行业的周期性与公司产品的行业周期高度相关。此外,轨道交通、橡胶制品、化纤产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行业内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为提高市场竞争力需在市场开拓、技术研发、生产设备与工艺技术升级改造等方面持续投入较大资金。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秉承“打造国际一流胶带、轨道交通产品制造基地”的企业愿景,围绕产业链协同战略,形成“化工、交通”两大领域以及橡胶制品、轨道交通、化纤三大主业的业务格局。目前公司发展处于成长期,未来几年,公司在新产品研发、市场开拓、产能提升等方面仍需要资金投入以加强公司的竞争力,全力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73亿元,同比增加15.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亿元,同比增加86.93%。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推动已规划项目顺利建设,保障公司及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稳定,保障公司长久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公司将留存足额资金以满足项目建设、研发投入、业务发展等需求,为公司健康发展、平稳运营提供保障。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子公司将面临集中的项目建设及投产,涉及到持续的大规模资金支出;为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资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为加强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公司需要充足的资金用于经营周转。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30万吨/年BDO及可降解塑料一体化项目(一期)的议案》,会议决定由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三维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90万吨/年BDO及可降解塑料一体化产业链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为43.66亿元。目前项目一期已经于2022年3月13日开工建设,目前土建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主要生产设备已陆续到货,预计于2023年中期满足投产条件。

鉴于公司未来有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为确保公司相关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增强公司抵御风险能力,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公司留存收益将投入公司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继续努力提高经营效益,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与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项目建设、研发投入、业务发展,具备合理性。

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充分考虑了当前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计划及未来资金需求,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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