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聚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晓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兰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张聚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晓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聚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晓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兰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3-020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769.50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力远”)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2021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3月4日,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3月5日,公司披露《科力远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0)。
4、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1年3月11日,公司披露《科力远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
6、2021年3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年4月23日,公司披露《科力远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人数和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8、2021年5月7日,公司披露《科力远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9、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批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1年9月7日,公司披露《科力远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对象人数和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11、2021年9月25日,公司披露《科力远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12、2022年5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2年6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14、2022年10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5、2022年11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16、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
说明:
1、2021年4月22日,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00人调整为99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份额数量由3090.00万份调整为3085.00万份。
2、2021年9月7日,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激励对象人数由24人调整为23人,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股票期权份额数量由622.50万份调整至621.50万份。
3、截至2022年3月10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未授予权益150.00万份已失效。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1、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2022年5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未达到行权条件和已达到行权条件但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58.10万份,同意公司为符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86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743.70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2022年6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次行权股票743.70万股于2022年6月10日上市流通。
2、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2022年10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169.95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2022年11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次行权股票169.95万股于2022年11月8日上市流通。
本次行权为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二、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一)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的30%。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即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等待期将于2023年4月30日届满,第二个行权期将于2023年5月4日开始。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条件及条件成就的情况如下:
■
(二)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对于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年3月16日
(二)行权数量:769.50万份
(三)行权人数:84人
(四)行权价格:3.06元/股
(五)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六)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
(七)行权安排: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窗口期,统一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及相关的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769.50万份。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业绩指标及考核结果均符合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且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不得行权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3、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84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的769.50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六、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截至目前,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和注销事项合法、合规,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3-019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力远”)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3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3月5日,公司披露《科力远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0)。
(四)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五)2021年3月11日,公司披露《科力远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
(六)2021年3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1年4月23日,公司披露《科力远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人数和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八)2021年5月7日,公司披露《科力远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九)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批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1年9月7日,公司披露《科力远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对象人数和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十一)2021年9月25日,公司披露《科力远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十二)2022年5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三)2022年6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十四)2022年10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五)2022年11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十六)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
1、授予日:2021年3月16日
2、授予登记完成日:2021年4月30日
3、授予数量:3085.00万份
4、授予人数:99人
5、行权价格:3.06元/股
6、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
7、等待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二)预留授予(第一批次)
1、授予日:2021年8月24日
2、授予登记完成日:2021年9月24日
3、授予数量:621.50万份
4、授予人数:23人
5、行权价格:3.06元/股
6、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
7、等待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一)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2022年5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未达到行权条件和已达到行权条件但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58.10万份,同意公司为符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86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743.70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2022年6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次行权股票743.70万股于2022年6月10日上市流通。
(二)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2022年10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169.95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2022年11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次行权股票169.95万股于2022年11月8日上市流通。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鉴于在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内,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人离职,由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5.00万份,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离职,由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50万份。
综上,公司本次拟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计38.50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2,539.20万份;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570.70万份。
五、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监事会意见
鉴于在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内,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人离职,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离职,由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8.50万份。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首次授予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35.00万份股票期权和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3.5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本次共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38.50万份股票期权。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和注销事项合法、合规,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3-017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远”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聚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的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科力远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鉴于在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内,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人离职,由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5.00万份,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离职,由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50万份。综上,公司本次拟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计38.50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关联董事张聚东、余卫、潘立贤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科力远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3、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可行权激励对象合计84名,可行权数量合计769.50万份,行权价格为3.06元/股。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关联董事张聚东、余卫、潘立贤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科力远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4、关于修订《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3-021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10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近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为:法定代表人由“钟发平”变更为“张聚东”;注册资本由“壹拾陆亿陆仟零柒拾壹万捌仟叁佰捌拾陆元”变更为“壹拾陆亿伍仟陆佰壹拾伍万捌仟肆佰壹拾陆元”。
主要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274963621B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348号
法定代表人:张聚东
注册资本:165615.841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01-24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新材料、新能源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电子产品、电镀设备、五金配件、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及监控化学品)、机电设备、日用百货的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经营;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3-018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远”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张晓林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的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在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内,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人离职,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离职。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8.50万份。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
(1)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84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实质性条件已经成就,其作为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2)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769.50万份。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