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9日 18:01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81 公司简称:亚泰集团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未出席董事情况

3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20,189,750.8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802,937.85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02,386,813.01元。

鉴于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建材:2022年,受国内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房地产市场持续走弱、运输和开工受阻等多重因素影响,水泥市场持续低迷,市场需求收缩明显,受需求下滑、竞争加剧等影响,水泥价格持续下跌。原燃材料价格全年高企,导致生产成本大幅上涨,在水泥量价齐跌、成本高涨的双向挤压背景下,水泥行业效益下滑严重。

地产:房地产市场整体延续去年以来的下行趋势,全国商品房销售规模大幅下降,新开工面积降幅扩大,土地市场成交面积和溢价率明显回落,房企间分化加剧。监管部门多措并举提振市场,“金融16条”、证监会“新5条”陆续出台,全国各地因城施策,通过降低首付比例、降低房贷利率、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工具修复购房者信心,但受制于经济增速放缓和居民整体预期不足的影响,市场表现短期内难以快速改善回升,市场主体的信心修复仍需要一个过程。

医药:随着“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人口增长、老龄化进程加快、医保体系不断健全、居民支付能力增强,医药健康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大,《“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等重要政策出台,为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搭建政策框架。随着医保目录调整、支付改革、带量采购、一致性评价、分级诊疗等工作持续推进,“三医联动”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推动医药产业持续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激发医药企业加速创新,行业竞争进入药品成本控制以及质量提升的新阶段。

金融: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深化,全面注册制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不断推进,证券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功能进一步提升,但受内外部多重因素影响,证券市场波动加大,行业整体经营业绩出现下滑。银行业积极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持续助力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持续提升,行业增长继续保持平稳态势,金融风险整体可控,存量不良资产加速出清,资产质量持续向好,整体经营业绩回暖。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二次高质量创业”,形成以建材、地产、医药三大产业集团和金融投资、电子商务集团为核心的经营发展格局,以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为驱动的内涵式发展方向,持续推进产业结构的转型和升级。建材产业形成集建材制品深加工、预拌混凝土制造、石灰石和砂石骨料开采、熟料生产、水泥生产和各类产品销售于一体的上下游全产业链,建立覆盖“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的“绿色建材”工业互联网平台。地产产业秉承生态养生产品、服务定位,形成集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商业运营、物业服务于一体的产业链,建立具有“形象展示、服务互动与大数据分析”功能的“生态宜家”互联网平台。医药产业是亚泰集团重点打造的新兴支柱产业,形成集资源、研发、制造、流通、医疗器械、健康管理于一体的大健康产业链,拥有资源开发企业、研发机构、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国际化电商交易平台和千余家连锁药店。金融投资以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30.81%股权、吉林银行8.98%股权为管理对象,以提高公司整体投资收益水平为管理目标。电子商务集团正在建设数字化大平台,联通各产业集团电商业务,集中流量,打通会员,赋能产业链数字化协同,推动公司数字化转型。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6,772万元,同比减少668,549万元;营业成本1,137,426万元,同比减少482,906万元;销售费用126,300万元,同比增加1,041万元;管理费用96,761万元,同比减少8,822万元;财务费用207,418万元,同比增加4,088万元;营业利润-433,074万元,同比减少292,67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5,434万元,同比减少220,01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4,220万元,同比增加7,841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17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董事刘晓峰先生、王立军先生、邴正先生分别委托董事孙晓峰先生、杜婕女士、杜婕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3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3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3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3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宋尚龙先生、韩冬阳先生、刘晓峰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3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3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投资决策权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继续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决定不超过5,000万元(包括5,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52%)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租入租出资产、赠与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等事宜,授权期限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对现有职能部门进行调整。将总工办、发展规划部、安全督查办公室、能源管理部的职能划归运营管理部,将财务资产部与资金管理部整合为财务资产部,取消发展研究院,党委办公室更名为党群工作部,整合后公司总部部门分别为董事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总裁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法律部、财务资产部、运营管理部、审计部。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提名宋尚龙先生、刘树森先生、刘晓峰先生、孙晓峰先生、翟怀宇先生、韩冬阳先生、李斌先生、于来富先生、秦音女士、李玉先生、王立军先生、邴正先生、杜婕女士、毛志宏先生、马新彦女士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王立军先生、邴正先生、杜婕女士、毛志宏先生、马新彦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的条件和要求,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的情形。本次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名并报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下转1000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司收到东北证券《关于东北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暨对亚泰集团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影响的告知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本次交易属于上述规定的“减持股份”范畴,在上述规定期间,公司不得转让东北证券股份。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23年3月28日上午9时,亚泰集团总裁刘树森先生在亚泰大厦会议室主持召开了2023年第3次总裁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亚泰生物”)49%股权的议案。

亚泰生物成立于1994年3月,经营范围为药品生产、小容量注射剂、疫苗生产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研究开发、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和销售等,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新区北远达大街8018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127.24万元,亚泰集团持有其99%股权,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股权。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准吉审字[2023]2003号审计报告,截止2022年12月31日,亚泰生物总资产为436,188,621.04元,总负债为361,635,280.45元,净资产为74,553,340.59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880,699.27元,净利润169,343,485.34元。

根据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科华评报字(2023)第005号资产评估报告,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亚泰生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9,784.24万元,较审计后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7,455.33万元,评估增值2,328.91万元,评估增值率31.24%。

根据公司医药产业发展需要,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亚泰生物49%股权,以4,794.2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吉林省泰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亚泰生物50%股权,吉林省泰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亚泰生物49%股权,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亚泰生物1%股权(以上事宜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目前,上述事项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3、2023年4月21日,公司与Jackdaw Capital Ltd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Jackdaw Capital Ltd是一家集风险投资、债券基金发行、上市保荐及辅导、家庭传承、财务顾问等为主营业务的全方位投资银行,注册地点为英国。为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和特色,实现互利共赢,双方拟以现有产业为基础,开展上下游产业的深度合作,实现产业链延伸,合作内容为公司产业链中的医药产业、整体集团财务资金运营等多方位合作。后续具体合作事项确定后,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

4、2023年4月23日上午9时,亚泰集团总裁刘树森先生在亚泰大厦会议室主持召开了2023年第10次总裁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注销的议案。

吉林亚泰净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供暖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园区管理服务等,注册地址为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3777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公司间接持有其49%股权(未实缴)。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对相关项目投资、企业管理服务,产业园区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注册地址为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2.5%股权(未实缴)。

根据上述两家参股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两家参股公司进行清算,公司将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5、子公司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金安公司)土地出让金延迟缴纳事宜。

公司之子公司长春金安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与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2021-018(净),出让价款为人民币1,752,682,666.00元。其中宗地的定金为人民币350,536,534.00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合同中规定,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6月18日前交付土地,长春金安公司可分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第一期,需在2021年7月18日之前支付876,341,333.00元;第二期需在2021年12月18日之前支付876,341,333.00元。双方于2022年1月27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补充条款)》,变更为第一期需在2021年7月18日之前支付350,536,534.00元,第二期需在2022年6月18日之前支付1,402,146,132.00元,同时变更土地交付方为长春净月高新区管委会。

长春金安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支付350,536,534.00元,于2021年9月22日支付3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长春金安公司尚未支付剩余出让价款1,372,146,132.00元。2022年10月1日前该出让地块尚未具备交付条件。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长春金安公司、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仲裁协议书,就上述土地出让金纠纷一事达成仲裁协议,约定:三方自愿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提交长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对协议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023年4月 23日,经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长仲裁字[2023]第0265号)确认长春金安公司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合同补充条款享有先履行抗辩权,2023年10月1日前未缴纳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构成违约行为,不承担利息和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6、子公司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山地产)土地出让金延期缴纳事宜

子公司莲花山地产于2021年4月15日与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2021-002(莲),出让价款为人民币225,221,145.00元。其中宗地的定金为人民币45,044,229.00元, 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合同中规定莲花山地产可分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第一期,需在2021年5月14日之前支付112,610,573.00元;第二期需在2021年10月14日之前支付112,610,572.00元。双方于2022年1月25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补充条款)》,变更为第二期需在2022年4月14日之前支付112,610,572.00元。莲花山地产于2021年4月9日支付45,044,229.00元,于2021年5月14日支付67,566,344.00元。

由于出让地块至今未达到交付条件,截至2022年12月31日,莲花山地产尚未支付剩余出让价款112,610,572.00元。

2023年4月23日,莲花山地产取得仲裁裁决书(长仲裁字[2023]第0266号),确认莲花山地产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补充条款)》,在未交付案涉地块和交付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案涉地块后的一年合理期间,逾期未缴纳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构成违约行为,不承担利息和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宋尚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羽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东梅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宋尚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羽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东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宋尚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羽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东梅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该项规定,对 2023 年 1 月 1 日的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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