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2)。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披露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3-011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毕得医药”)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1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最近一年(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339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3,688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8,285万元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1,061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7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期间,能够尽职尽责,按照独立审计的准则,客观、公正的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3-012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0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128号1号楼A座101室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0日
至2023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3 年 4月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9、10、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 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 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 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 1、2 项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邮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请提前 30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128号1号楼A座101室 联系电话:021-61601560 电子邮箱:ir@bidepharmatech.com 联系人:於先生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3-013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
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限售期
限售期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和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具体内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和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办理并执行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股份上市和限售等相关事宜,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8、在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决定本次小额快速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四)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
本项授权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功能,能够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上述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3-008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得医药”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4月9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芸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规范运作进行了监督及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审计费用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日常运营及长远发展,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同时合理考虑了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综合考核体系、相关岗位职责等多种因素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使用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海通证券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并发表书面意见,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披露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3-009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比例: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40元(含税);
转增比例: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毕得医药”)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5,970,727.07元(合并报表)。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4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4,916,39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99,971,243.6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8.49%。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以目前公司的总股本64,916,39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转增25,966,55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拟增加至90,882,948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四舍五入所得,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并参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日常运营及长远发展,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同时合理考虑了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是结合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综合因素的考量,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3-010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得医药”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885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22.9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88.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28,160,80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92,830,452.00元(税款人民币5,569,827.12元由贵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1,335,330,348.00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其中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70170122000251065银行账户900,974,248.00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121920508410503银行账户280,000,000.00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支行453383392036银行账户80,000,000.00元、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3101040160002225099银行账户74,356,100.00元。另扣减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331,482.9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08,998,865.0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2]702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16,275.4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0,169.44万元;银行7天通知存款余额96,106.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08.78万元。置换金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5日出具了中汇会鉴[2022]7239号《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告编号:2022-007)。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投资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告编号:2022-00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赎回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26,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的超募资金为0.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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