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宝莫环境”)和新疆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新疆宝莫”)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宝莫环境拟以部分自有房产、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向相关银行抵押并申请合计不超过1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授信的有效期为1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
新疆宝莫拟以部分自有房产、设备、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资产向相关银行抵押并申请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授信的有效期为1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
上述授信总额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子公司依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
二、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宝莫环境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5月8日
3、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工业酶制剂研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过磅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矿物洗选加工;选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热力生产和供应;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宝莫环境100%股权。
(二)新疆宝莫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疆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2月2日
3、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4、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环保工程施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处理;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新疆宝莫100%股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宝莫环境、新疆宝莫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银行授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缓解经营所需的资金压力,保障日常运营和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3- 009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实行。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根据准则解释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在判断亏损合同时,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2.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上述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企业应当对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上述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企业应当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类交易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15号、准则解释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迪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于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3)第110A011918号),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630,378.11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20,420,644.73元;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29,098,107.42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9,081,109.69元。2022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实施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详细内容已于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且已为公司提供多年的审计服务,熟悉公司业务,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机构。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的详细内容已于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根据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程序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624号26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2、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2023年4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文件。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 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登记文件原件扫描件或者照片)进行登记,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 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624号长安大厦25楼宝莫股份证券部,邮编:257081,电子邮箱:23262160@qq.com,信函上或者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宝莫股份证券部
联系人:张世鹏 王建国
联系电话:0546-7778611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76”,投票简称为“宝 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对于以下提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或不填):
■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以上(含)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陶旭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充分审议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于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根据2022年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和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向董事会做《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 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
公司独立董事童利忠先生、郭忠林先生、李宁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述职报告于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3)第110A011918号),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经审计 2022年12月31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103,996.8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86,960.57万元,2022年度合并营业收入59,228.48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63.04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630,378.11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20,420,644.73元;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29,098,107.42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9,081,109.69元。
2022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实施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详细内容已于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包括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能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不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22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查阅和评价,认为致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其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其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也较为熟悉,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1年。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承担的审计责任和义务。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拟定于2023年5月18日召集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致同所”)成立于1981年,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2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2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雷励,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尉蓝戈,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蔡志良: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该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相比,2023年审计费用与2022年相比减少20万元。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用期限1年,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80万元(不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致同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 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并对其2022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
经审核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其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也较为熟悉,建议继续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致同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致同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承担的审计责任和义务。
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审查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图片列表: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
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于 2023年4月20日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下午15:00一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公司2022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陶旭城先生,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王姝怡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世鹏先生,独立董事童利忠先生。
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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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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