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3年04月15日 04:49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2 900943 证券简称:开开实业 开开B股 公告编号:2023-017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已于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股东大会的通知》。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提供便利,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710号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4日

至2023年4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第10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6、7、8、9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9:30~16:00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近江苏路口)

3、联系电话:86-21-62712002

传 真:86-21-62712002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海防路421号3号楼三楼

联 系 人:张燕华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一切费用自理

2、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包括车费)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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