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银柿财经
3月20日,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00077.SH,以下简称“宋都股份”)发布公告,称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宋都股份、俞建午、汪庆华、陈振宁、郑羲亮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浙江证监局表示,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宋都股份主要存在五项问题。一是存在未披露2021年至2022年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杭州泰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发生的大额关联资金往来;二是未披露与关联自然人俞建午、汪庆华、陈振宁之间的关联交易;三是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未经过有关决策程序,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是对重大对外投资进展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是独立性及财务核算存在不规范。
同日,宋都股份也回复了于2023年1月18日所收到的浙江证监局问询函。本应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宋都股份却两次发布延期回复公告,如今已过去一个多月。
问询函中,浙江证监局要求宋都股份说明与杭州泰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泰强贸易有限公司、大运盈通(杭州)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梧都贸易有限公司及杭州泰雄管理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以下简称“泰翔投资等5家公司”)存在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况,以及5家公司资金流向宋都股份或其控股股东董监高和其他员工的情况。
宋都股份回复称,部分资金往来系公司支付泰雄管理保理款,部分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盘活资金需要及资金周转而形成的接受财务资助。该公司进一步解释称,自2021年以来,宋都股份地产板块面临流动性资金紧张,同时到期银行负债需要归还,为此控股股东俞建午进行多方协调,泰翔投资等5家公司,对宋都股份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短期无息财务资助暨资金周转。2021年至今,泰翔投资等5家公司流入宋都股份的金额为20.85亿元。
此外,俞建午及董事俞昀先后于梧都贸易报销2.8万余元,均系与该公司的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宋都股份与泰翔投资等5家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对于问询函中指出,宋都股份存在将大额资金转入公司员工个人账户,员工个人以买房名义将资金现金取出的情况,宋都股份回复称,公司为确保业务正常开展和项目开发,存在向部分社会主体获得借款的情况,具体操作为公司将利息款项转至员工个人账户,再由员工以买房名义提现后,将现金在双方当面鉴证下交由资方。上述借款行为自2021年5月21日开始至当年11月11日,资金额为9.8亿元,且上述资金的借款方均为与宋都股份无关的独立第三方。
对于个别高管存在多次单笔大额报销,宋都股份也回复认为,报销均经相关部门授权审批,符合公司的费用报销流程,公司高管主要分管公司营销、项目发展、公司财务、资金等经营工作,其大额报销主要系公司业务招待性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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