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3-028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6,604,49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74%,限售期为自2020年3月25日(即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3月27日(因2023年3月25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4号),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煜邦电力”)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118,300股,并于2021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76,472,98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40,555,5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65%;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5,917,3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对应的股份数量为6,604,49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74%,限售期为自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20年3月25)起36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上述限售股将于2023年3月27日起上市流通(因2023年3月25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因素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发行人股票上市后,本公司作为上市申报前6个月内对发行人进行增资扩股的股东,本公司承诺自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20年3月25日)起3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以上承诺,则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的限售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3、如果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所得收入归煜邦电力所有;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煜邦电力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煜邦电力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上市流通的情况。
注:上述承诺中所涉及的发行人指煜邦电力。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煜邦电力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煜邦电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煜邦电力关于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煜邦电力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6,604,49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74%。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3月27日(因2023年3月25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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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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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网公告附件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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